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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塔牌集团: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广东塔

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5,647,039股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2,275,016剔除已回购股

份25,647,039股后的1,166,627,9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139,995,357.24元。

    2、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39,995,357.24 元=1,166,627,977股×0.12元

/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174186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17418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174186元/股=139,995,357.24 元÷1,192,275,016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

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74186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43,073,001.9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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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2、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5,647,039股公司股票。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2,275,016剔除已回购股份

25,647,039股后的1,166,627,9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 ;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39,995,357.24 元=1,166,627,977股×0.12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

股现金红利应以1.174186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17418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即0.1174186元/股=139,995,357.24 元÷1,192,275,016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

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1174186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8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4月28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七、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宋文花

    3、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邮编:514199

    4、咨询电话:0753-7887036

    5、传真:0753-788723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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