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4-2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
章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末持有证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 报告期
资产 本期公允价值 计入权益的累计 资金
初始投资成本 内购入 内售出 累计投资收益 期末金额
类别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来源
金额 金额
自有
股票 169,951,481.05 -106,596,915.36 -117,866,656.25 0.00 0.00 -117,866,656.25 52,084,824.80
资金
合计 169,951,481.05 -106,596,915.36 -117,866,656.25 0.00 0.00 -117,866,656.25 52,084,824.80
二、2018 年度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169,951,481.05 元。根据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
基于谨慎角度对上述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17,866,656.25 元。
三、报告期内关于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1、公司 2018 年度未发生证券投资行为。
2、公司 2018 年度证券投资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
3、公司制定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管理、信息披露和
内部信息报告程序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子公
司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
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全面的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2018
年度证券投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资金规模可控,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