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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尔股份: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0-04-22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告了《歌尔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定于2020年5月8日以现场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姜滨先生《关于提议增加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目前,姜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7,986,00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57%。姜滨先生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
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
9:15—2020年5月8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
份有限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9、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8、《关于开展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12、《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4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公司独立董事夏善红女士、王田苗先生、王琨女士、前独立董事肖星女士将在
议案审议完成后作《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
11.00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股计划
12.00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13.00                                                                   √
            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
 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5月7日下午
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邮编:
261031(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36-3056777。
     2、登记时间:
     2020年5月7日,上午0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贾军安、许艳清、贾阳
     联系电话:0536-3055688
     传真:0536-3056777
     电子邮箱:ir@goertek.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友情提示: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
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请遵循往返地的有关防疫隔离要求。)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
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1”,投票简称为“歌尔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
—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
 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歌
 尔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
 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
11.00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4 号”员工持
12.00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
13.00                                                         √
         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打“○”表示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
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