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作 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 详细了解,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事前审查意见 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提升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 争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初步 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 我们同意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夏善红 王田苗 王琨 二○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