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及授予事宜的审核意见2021-06-03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及
授予事宜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案中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及授予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并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1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已不再满
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
569 人调整至 556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 5,850 万份调整为 5,246 万
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 500 万份不变。
2、因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歌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48 元/
股调整为 29.33 元/股。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4、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前述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而未获得授予之外,
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5、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
意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56 名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246 万份。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调整事项及授予事宜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
孙红斌 徐小凤
魏文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