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0-032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曹海成先生、总经理陈寿先生、财务总监姚正禹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斌先生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679,055,133.28 657,136,042.48 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44,145,727.08 524,257,138.26 3.79% 股本(股) 258,068,956.00 258,068,956.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11 2.03 3.9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65,900,481.66 147,286,330.83 1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888,588.82 14,207,335.54 39.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734,393.47 14,155,447.32 -24.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4 0.09 -55.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2% 2.88% 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3.63% 2.90% 0.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79,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4,823.08 所得税影响额 -82,709.69 合计 471,467.23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报告期无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98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90,02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98,91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1,299,856 人民币普通股 李如祥 1,183,498 人民币普通股 张剑华 983,426 人民币普通股 王忠 9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邱格屏 8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孙继东 5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胡平龙 596,119 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市正罡科技有限公司 587,239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比期初数增长31.91%主要是销售增加及公司变更信用策略所致; 2、在建工程比期初减少70.93%主要是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3、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承兑付款所致; 4、应交税费比期初增长75.75%主要是报告期利润增长较大,预提所得税费用增长所致; 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9.08%主要是去年同期向大股东委托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较多所致; 6、资产减值为1,482,743.23 元,同比增长227.02%,主要是计提坏帐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为745,673.99 元,同比增长2647.68%,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福田区科技局科技发展基金400,000.00 元,福田区 总部企业扶持39,000.00 万元所致; 8、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78.75%,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增长较大,预提所得税费用增长较大所致; 9、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56.17%、39.99%,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增加及毛利率提高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三、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一)综合授信合同 1、2009 年5 月14 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深发泰然综字第20090507001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约定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向公司提供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09 年5 月14 日至2010 年4 月26 日止。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2、2009 年5 月1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1090504《授信协议》,约定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向子公司广州丽盈提供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09 年5 月15 日至2010 年5 月14 日 止。 3、2009 年7 月1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字(2009)第004 号《基本 额度授信合同》,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步支行向公司提供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09 年7 月27 日至2010 年7 月27 日止。 4、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40000223-2009(融)字0398 号《融资合 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向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折合人民币6000 万元,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09 年 12 月31 日至2010 年10 月13 日止。 5、2010 年1 月22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ZH38981001001 的《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国光 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0 年1 月22 日至2011 年1 月22 日止。 (二)最高额保证、抵押合同 1、2008 年9 月11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编号为GB38980808003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 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为ZH38980808003 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人民币2000 万元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具体 授信业务合同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2009 年5 月14 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泰然支行签订深发泰然额抵字第20090507001 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约定公 司以其拥有的机器设备为深发泰综字第20090507001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范围为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项下公司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人民币2000 万元。 3、2009 年5 月1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1090504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 证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根据编号为21090504《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措供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它 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编号为21090504《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款 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另加两年止。 4、2009 年7 月1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兴银深上授信保证字(2009)第004A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字(2009)第004 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 合同提供担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折合3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额度有效期为2009 年7 月27 日至2010 年7 月27 日止。 (三)贷款合同 1、2009 年1 月6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ZH38980808003-2JK 的借款合同,借款款金额为1500 万 元,利率为5.31%,期限一年,2010 年1 月7 日已还款完毕。 2、2009 年5 月1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增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11090502 号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1000 万元,利率为5.31%,期限为一年,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3、2010 年1 月7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编号为40000223—2009 年(布吉)字0201 号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短期周转限额借款,采用信用借款方式(无抵押无担保方式),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贷款 期限2010 年1 月7 日至2011 年1 月6 日止,贷款年利率为5.0445% 。本公司已于2010 年1 月12 日取得该2,000 万元的贷 款。 四、2009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股份限售承诺 深圳市通产包装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通产包装集团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5% 以上股东未发生自愿追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4 加延长股份限售期,设 定或提高最低减持价格 的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发行时所作承诺 深圳市通产包装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及股东自愿锁定的 承诺 通产包装集团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持 有5%以上股东未发生 自愿追加延长股份限售 期,设定或提高最低减 持价格的情况。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深圳市通产包装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深圳市丽源 祥工贸有限公司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通产包装集团、丽源祥 承诺:现时及将来均不 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 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 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 从事与通产丽星的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 二、其他承诺 1、丽源祥于2009 年5 月20 日向深交所承诺: 已知悉并承诺严格遵守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 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 文件。 2、通产包装集团承诺: 如果将来公司因协助冻 结深圳石化在公司红利 事宜被执行相应款项, 将给予公司等额补偿。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3.4 对2010 年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 年1-6 月预计的经营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5 绩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0%-50% 2009 年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89,766.9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化妆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推动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