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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1-04-22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1-020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曹海成、总经理陈寿、财务总监姚正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斌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877,816,253.43              803,352,299.76                   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14,883,212.85              589,990,069.50                   4.22%
               股本(股)                          258,068,956.00              258,068,956.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38                     2.29                   3.93%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94,065,679.14              165,900,481.66                  1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893,143.35            19,888,588.82                  2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42,813.66            10,734,393.47                -149.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2                     0.04                -15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3%                    3.72%        增长 0.4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12%                    3.63%        下降 0.51 个百分点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8,767.46
                                                                                              系享受购买国产设备抵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802,666.39
                                                                                              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4,480,222.13 补助或与资产相关的政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府补助确认为当期收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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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报告期内收购深圳市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1,910,208.28 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产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6,198.94
所得税影响额                                                                   -560,987.88
                           合计                                              6,127,142.5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19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9,901,34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
                                                                    8,816,058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93,024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                                            3,439,901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双赢 1 期                             3,125,312 人民币普通股
唐建纯                                                              1,193,600 人民币普通股
唐建平                                                              1,177,351 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中鼎三                                        1,165,909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裕 18 号                                    1,096,18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数增加 35.9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客户开具的短期商业票据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数增加 57.80%,主要系预付货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数增加 181.99%,主要系海关保证金增加以及增城法院因广州丽盈与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建设施工合
同纠纷案划转的冻结款等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 2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对惠州中航科技工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5、在建工程较期初数增加 184.38%,主要系公司在制模具及待安装配套设备等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数增加 1326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较期初数增加 524.9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收购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其预收货款金额较大所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数增加 146.93%,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0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桂园支行两年期借款,
该借款将于 2011 年 7 月 22 到期;
10、长期应付款 120.54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应付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仲利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融资租赁设备款;
11、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数增加 1642 万元,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新收购深圳市京信通工贸有限公司,其股权的 46.67%为少
数股东权益;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55.36%,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763.0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等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49.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原料支付货款增加以及缴纳税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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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融资合同》及《综合授信协议》
1、2010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40000223-2010(融)字 0028 号《综合融
资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向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折合人民币 8000 万元,以信用担保方式,融资额度
使用期限为:自 2010 年 11 月 4 日至 2011 年 8 月 3 日止。
2、2010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ZH38981001001 的《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国光
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2010 年 1 月 22 日至 2011 年 1 月 22 日止。
3、2011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ZH38981102018 的《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国光
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2011 年 2 月 23 日至 2012 年 2 月 23 日止。
4、2011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泰然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深发泰然综字第 20110420001 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约定深圳发展银行泰然支行向公司提供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2011 年 4 月 20 日至 2012 年 3 月 30 日止。

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借款合同》
1、2010 年 1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40000223-2009 年(布吉)字 0201 号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10 年 1 月 7 日至 2011 年 1 月 6 日,利率为 5.0445%,已于 2011
年 1 月 6 日执行完毕。
2、2010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40000223-2010 年(布吉)字 0019 号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10 年 5 月 12 日至 2011 年 5 月 12 日,利率为 5.31%,本公司
已于 2010 年 5 月 12 日取得该 1000 万元的贷款。
3、2010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40000223-2010 年(布吉)字 0059 号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1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4 日,利率为 5.838%,本公
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 24 日取得该 2000 万元的贷款。
4、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40000223-2010 年(布吉)字 0066 号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 月 1 日,利率为 6.391%,本公司
已于 2011 年 1 月 1 日取得该 1000 万元的贷款。
5、2011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40000223-2011 年(布吉)字 0001 号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11 年 2 月 15 日至 2012 年 2 月 15 日,利率为 6.666%,本公司
已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取得该 2000 万元的贷款。
6、2010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ZH389810010010-1JK 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贷款期限 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11 年 5 月 28 日,贷款利率为 5.31%,本公司已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取
得该 2000 万元的贷款。
7、2010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ZH389810010011-2JK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贷款期限 2010 年 8 月 17 日至 2011 年 2 月 17 日,贷款利率为 4.617%,本公司已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取得该 2000 万元的贷款,并已于 2011 年 2 月 17 日执行完毕
8、2011 年 2 月 20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ZH38981102018-1JK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贷款期限 2011 年 2 月 23 日至 2012 年 2 月 23 日,贷款利率为 6.67%,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取得该 2000 万元的贷款。
9、2011 年 2 月 15 日,广州丽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2011-010 号的《协议付息贴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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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向广州丽盈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办理贴现,汇票期限
2011 年 1 月 31 日至 2011 年 7 月 29 日,贴现利率为 7.2145%,广州丽盈已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收到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贴现款
9,683,363,61 元。
10、2011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泰然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深发泰然贷字第 20110420001 号的《贷款合同》,借款
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贷款期限 2011 年 4 月 20 日至 2012 年 4 月 20 日,贷款利率为 6.941%,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 20
日取得该 2000 万元的贷款。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自
                                                      愿锁定的承诺
                                                      通产包装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 5%以上股东未发生
                                                    自愿追加延长股份限售期,设定或提高最
                                     通产包装集团承 低减持价格的情况。
发行时所作承诺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通产包装集团、丽源祥承诺:现时及将来
                                                      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
                                                      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
                                                      股票或权益)从事与通产丽星的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一、丽源祥于 2010 年 6 月 17 日向深交所
                                                      承诺:已知悉并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
                                                      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
                                                      有关业务规则中的相关文件。
                                     丽源祥、通产包   二、通产包装集团承诺:如果将来公司因
                                     装集团、深圳投   协助冻结深圳石化在公司红利事宜被执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报告期内,履行承诺
                                     资控股有限公司   行相应款项,将给予公司等额补偿。
                                     承诺             三、通产包装集团、投资控股公司分别于
                                                      2010 年 9 月 27 日、26 日向深交所承诺:
                                                      1、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2、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




                                                                                                                   4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
4、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
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
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
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2)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通过非
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3)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利用上
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牟取利益,不以
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
大信息,不从 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
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保证上市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
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存在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
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
全部解除之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上市
公司股份,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办理股
份锁定手续。
6、本单位保证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公开
声明与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7、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
务,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 司已发生或拟发
生的重大事件。
8、本单位同意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
管,包括及时、如实地 答复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本单位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深圳
证券交易所 有关业务规则规定应当报送
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
副本,并委派法定代表人出席本单位被要
求出席的会议。
9、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或采取的监管措施。
10、本单位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 时,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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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 201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2011 年 1-6 月净利润同比变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10.00%   ~~         30.00%
幅度的预计范围               为:
2010 年 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550,825.40
                           公司继续推进产业链一体化建设,为客户提供深度服务,努力消除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涨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的不利因素,使业绩维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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