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3-06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11 号
关于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3 年 3 月 28 日(周四)上午 9 时 30 分,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4、会议方式
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3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6、会议地点
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 2012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1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3、2012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3月7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
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
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13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8: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生产
厂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
司坂田分厂,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 或 8103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7 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3年3月28日
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
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
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同意 弃权 反对
1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 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3 年 3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