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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3-28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 2013-020号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3 年 3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8,068,95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8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4 月 3 日;
    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4 月 8 日;
    现金红利到账日:2013 年 4 月 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4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4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9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2         08*****628               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彭晓华、任红娟
    咨询电话:4001002243、0755-28483234
    传真电话:00755-28483900-8103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