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2013-04-09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22 号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文件有关规定,深圳
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产丽星”)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
于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
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1000409),
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上海通产丽星将连续三年
(即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上海通产丽星 2012 年度仍处于外资企业税
收优惠减免过渡期,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已公布的 2012 年度财
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0 日
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