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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3-04-23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24 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勇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1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 年 1-3 月             2012 年 1-3 月
                                                                                                     (%)

营业收入(元)                                256,964,336.88              255,557,989.25                       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709,923.79               19,224,349.31                      -1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434,253.05               19,208,564.04                      -24.8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047,518.82               -5,441,162.63                      431.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09                       0.0745                     -18.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09                       0.0745                     -18.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2.74%                     -0.6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2013 年 3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元)                                 1,372,702,828.34           1,388,727,233.65                       -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57,959,245.05              742,249,321.26                       2.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99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84,624.4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1,033.39

所得税影响额                                                             224,069.2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56.11

合计                                                                   1,275,670.74                  --



                                                                                                                        2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86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
                   国有法人               51.52%      132,963,552                  0                                0
限公司

深圳市丽源祥工贸 境内非国有法
                                           5.25%       13,535,989                  0                                0
有限公司           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国有法人                2.51%        6,480,000         6,480,000                                 0
理事会转持二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
                   境内非国有法
股份有限公司-分                           1.53%        3,945,087                  0                                0
                   人
红-个险分红

薄曦               境内自然人              1.19%        3,072,731                  0                                0

邵贞贞             境内自然人              1.18%        3,040,754                  0                                0

李伟               境内自然人              1.06%        2,730,882                  0                                0

吴萍               境内自然人              1.01%        2,611,211                  0                                0

陈健               境内自然人              0.91%        2,346,104                  0                                0

耿彦旻             境内自然人              0.82%        2,104,800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132,963,552 人民币普通股          132,963,552

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                                                 13,535,989 人民币普通股           13,535,989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945,087 人民币普通股            3,945,087
-分红-个险分红

薄曦                                                                      3,072,731 人民币普通股            3,072,731

邵贞贞                                                                    3,040,754 人民币普通股            3,040,754

李伟                                                                      2,730,882 人民币普通股            2,730,882

吴萍                                                                       2,611,211 人民币普通股            2,611,211

陈健                                                                      2,346,104 人民币普通股            2,346,104

耿彦旻                                                                    2,104,8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4,800

高秀芬                                                                    2,104,229 人民币普通股            2,104,22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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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没有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如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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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金额减少37.06%,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金额减少69.04%,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到期待收的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金额增加36.95%,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较期初金额减少79.62%,主要系期末向供应商开具的未到期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减少所致;
5、应交税费较期初金额减少33.37%,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0.35%,主要系报告期内已交增值税增加,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53%,主要系报告期内平均银行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致使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汇兑损失增
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18.40%,主要系报告期内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70.79%,主要系报告期内由递延收益确认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0、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55.40%,主要系报告期内已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1.68%,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以及当期采购付款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65%,主要系报告期内设备投资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5.67%,主要系报告期内向银行借款减少,而向银行还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1)2013年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
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2013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3] 19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45万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
见2013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
告》。
    (3)2013年4月8日,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为5.71元/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为不超过12,54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实施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公司已于4月8日起启动发行相关工作,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公告。


    2、重大变更事项
    2013年3月15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登记及备案事项,公司的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梅龙路华大纸
品厂工业厂房1栋第四层北面”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公司的经营围由“包装及方案设计、工艺
装备及精密模具设计、改性及环保材料研发、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塑料容器、塑料制品(福田、龙岗);
从事塑料件真空镀膜、化妆品软管灌装(宝安);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普通货运(《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25日);物业管理租赁。”变更为“包装及方案设计、工艺装备及精密模具设计、改性及


                                                                                                              5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环保材料研发、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开发;塑料容器、塑料制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塑料容器、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化妆品软管灌装;包装装潢印刷
品、其它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公司工商登记事项
变更的公告 》。


    3、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综合授信合同、汇票承兑、贴现及融资合同
    1)2012年1月6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SX92903120001的《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向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月6日至2013 年1月6日止。
    2)2012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1)1银第10208211089的《授信额度合同》,约定广发银行
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15日止。合同同时约
定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7.216%,公司已于2012年2月1
日取得该3,000万元的贷款。
    3)2012年4月16日,本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S/N120410的银行《综合授信合同》,约定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2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16
日止,60万美元财资产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2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16日止。
    4)2012年5月2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ZH38981204044的《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国
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2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1日止。
    5)2012年5月8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交银深2012年梅林综字0508的《综合授信合同》,
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2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8日止。同
时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7.4128%,2012年5月10日,公司已取得该合同
项下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
    6)2012年6月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2012年蛇字第0012479038号《综合授信合同》,约定招商银行
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2012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4日止。
    7)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签订编号为深圳发泰然综字第20120725001号《综
合授信额度合同》,约定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向公司提供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12年7月25日至2013
年6月12日。
    8)2012年8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编号2012圳中银营额协字第00538号《授信额度协
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2012年8月27日至2013年8月27日。
    9)2012年11月9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兴银深上授信字(2012)第016号《基本额度授信
合同》,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2012年11月9日至2013年
11月9日。
    (2)贷款合同、贴现合同
    1) 2012年5月10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深发泰然贷字第20120510001号的《贷款合同》,约定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年利率为人民币银行基准利率上浮5%,期限一年,公司已于2013
年3月1日偿还该笔借款中的人民币2000万元,2013年4月10日偿还该笔借款中的人民币2000万元,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2)2012年6月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2年蛇字第1012470064号《借款合同》,约定招商银行深
圳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上浮5%,期限一年,公司已于2013年3月26日偿还该笔借
款中的人民币2000万元,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3)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深发泰然贷字第20120725001号《贷
款合同》,约定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
基准利率,期限为一年,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4)2012年9月1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2012年圳中银营借字第0010号《流动资金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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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期限为一年,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5)2012年10月10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泰然支行签订编号为平银泰然贷字2012第001号《贷款合同》,约定平安银行泰
然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6%,期限为一年,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6) 2012年10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编号为40000223-2012年(布吉)字0066号《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6%,期限为一年,该合同仍在执
行中。
    7) 2012年11月9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深上流借字(2012)第016A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6%,期限为一年,
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8) 2012年10月1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2012年圳中银营借字第001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约定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浮动2%),期限为一年,该合同仍在执
行中。
    9) 2012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编号为ZH38981204044-2JK《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光
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6%,期限为一年,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10) 2012年12月5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编号为40000223-2012年(布吉)字0067号《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6%,期限为一年,该合同仍在执
行中。
    11) 2012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签订编号为2012年蛇字第1012470205号《借款合同》,约定招商
银行深圳安联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6%,期限为347天,该合同仍在执行中。
    (3)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A、综合授信合同
    1)2012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
为40000223-2012年布吉(质)字0101号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工行布吉支行向京信通提供1300万元的质押额度,期限自
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9月11日。
     B、贷款合同
    1)2013年3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签订编号为2013年蛇字第
2013470006号《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代贴现合同)》,申请汇票号为1020005222406020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人民
币2000万元,贴现利率为4.7%,汇票期限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9月1日。
    2)2012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
为40000223-2012年(布吉)字006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提款
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3)2012年11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
为40000223-2012年(布吉)字006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提款日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4)基建合同
    1)2013年3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与江苏农垦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签署了吴江厂区工程一
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13字888号),合同约定江苏农垦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位于江苏吴江经济
开发区吴江通产丽星吴江厂区工程一标段(1#厂房、1#仓库)建设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7,211,818.18元;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3月6日 竣工日期:2014年1月24日。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筹资金提前
投入)。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
    2)2013年3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与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署了吴江厂区工程
二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13-001),合同约定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位于江苏吴江经济
开发区吴江通产丽星吴江厂区工程二标段(土建、安装等)建设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46,088,088.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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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3月6日 竣工日期:2014年1月24日,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筹资金提前投入)。具体内容
详见2013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无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通产集团在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时向
                                                                                                     该承诺已
                                                   公司作出关
                                                                                                     于 2011 年
                                                   于股份限售
                                                                                                     5 月 28 日
                                                   承诺:自公司
                                                                                    自公司首次公     到期,通产
                                                   股票上市之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通产集团                     2007 年 09 月 16 日 开发行股票上   集团严格
                                                   日起 36 个月
                                                                                    市起三年。       履行承诺,
                                                   内,不转让或
                                                                                                     没有违反
                                                   者委托他人
                                                                                                     承诺的情
                                                   管理,也不由
                                                                                                     况发生
                                                   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公司
                                                   股份。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现时
                                                   及将来均不
                                                   会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自经                                        截止目前,
                                                   营、合资经营                                      通产集团
                                                   和拥有在其                                        遵守了承
                                     通产集团                     2007 年 09 月 18 日 长期有效
                                                   他公司或企                                        诺,没有违
                                                   业的股票或                                        反承诺的
                                                   权益)从事与                                      情况发生。
                                                   通产丽星的
                                                   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

                                     通产集团      通产集团承 2012 年 05 月 18 日 至本次非公开       通产集团



                                                                                                                  8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诺接受通产                       发行结束         严格履行
           丽星本次非                                        承诺,没有
           公开发行其                                        违反承诺
           他发行对象                                        的情况发
           的竞价结果                                        生
           并与其他发
           行对象以相
           同价格认购
           非公开发行
           股票,以现金
           认购的金额
           不低于 2.10
           亿元且不超
           过 3.71 亿
           元。

           通产集团承
           诺本次认购
           的股票自本                       自本次非公开
通产集团   次非公开发 012 年 05 月 18 日 发行股票上市        遵守承诺
           行结束之日                       之日起 36 个月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

           通产集团在
           公司再融资
           时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
           司作出承诺:
           我公司参与
                                                             通产集团
           认购了本次
                                            自公司再融资     严格履行
           深圳市通产
                                            股票认购完成     承诺,没有
通产集团   丽星股份有 2013 年 04 月 17 日
                                            后十五个工作     违反承诺
           限公司非公
                                            日               的情况发
           开发行的股
                                                             生
           票,我公司承
           诺在本次认
           购股份完成
           后的十五个
           工作日,向深
           圳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
           机构提交备



                                                                          9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案申请。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丽源
                                              祥承诺:现时
                                              及将来均不
                                              会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
                                                                                            截止目前,
                                              限于独自经
                                                                                            丽源祥遵
                                              营、合资经营
                                                                                            守了承诺,
                                     丽源祥   和拥有在其 2007 年 09 月 18 日 长期有效
                                                                                            没有违反
                                              他公司或企
                                                                                            承诺的情
                                              业的股票或
                                                                                            况发生。
                                              权益)从事与
                                              通产丽星的
                                              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

                                              其他承诺:丽
                                              源祥于 2010
                                              年 6 月 17 日
                                              向深交所承
                                              诺:已知悉并
                                              承诺严格遵
                                                                                            截止目前,
                                              守《证券法》、
                                                                                            丽源祥遵
                                              《上市公司
                                                                                            守了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丽源祥   收购管理办 2010 年 06 月 17 日 长期有效
                                                                                            没有违反
                                              法》、 上市公
                                                                                            承诺的情
                                              司解除限售
                                                                                            况发生。
                                              存量股份转
                                              让指导意见》
                                              和深交所有
                                              关业务规则
                                              中的相关文
                                              件。

                                     是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无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否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10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不适用
解决方式


                                      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对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严格遵守
承诺的履行情况                        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四、对 2013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幅度(%)                                                                    0%        至                            30%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区间(万元)                                                               3,308       至                            4,300



201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3,308



                                               1、 加大技改技措力度,提高材料利用率和产品一次合格率,降低材料成本;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 加强设备自动化改造,减少生产工序人员数量,降低人工成本。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新增 报告期偿还
 股东或关                         期初数(万                               期末数(万 预计偿还方 预计偿还金 预计偿还时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占用金额 总金额(万
 联人名称                            元)                                     元)            式   额(万元) 间(月份)
                                                    (万元)    元)


            无         无
无

合计
                                               0            0          0             0        --            0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0%




                                                                                                                        11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六、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 楚


                                                                                        日期:2013 年 4 月 22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