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88 万股后 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3]00010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88 万股后 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截止 2013 年 4 月 16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验资报告 1-3 二、 附件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5 验资事项说明 6-9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验 资 报 告 大华验字[2013]000104 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产丽星)截至 2013 年 4 月 16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通产丽 星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通产丽星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 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通产丽星的实际情况, 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通产丽星原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 258,068,956.00 元,根 据通产丽星 2012 年 5 月 18 日、2012 年 6 月 11 日、201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2 年 7 月 20 日、201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 1 东大会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 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通产丽星向社会 公众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2,545 万股新股。通 产丽星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8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 民币 6.6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11,820,800.00 元。经此发行, 通产丽星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64,948,956.00 元。经我们审验, 截至 2012 年 4 月 16 日止,通产丽星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711,820,800.00 元(大写:柒亿壹仟壹佰捌拾贰万零捌佰元整),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 21,558,052.00 元(大写:贰仟壹佰伍 拾伍万捌仟零伍拾贰元整),通产丽星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262,748.00 元(大写:陆亿玖仟零贰拾陆万贰仟柒佰肆拾捌元 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06,880,000.00 元(大写:壹亿零陆 佰 捌 拾 捌 万 元 整 ), 计 入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人 民 币 583,382,748.00 元(大写:伍亿捌仟叁佰叁拾捌万贰仟柒佰肆拾捌 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通产丽星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 币 258,068,956.00 元,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华德验字[2009]12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13 年 4 月 16 日 止 ,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及 股 本 实 收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 364,948,956.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通产丽星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 对通产丽星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 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 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l)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表 1)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表 2) 2.验资事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葆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吉良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3 附件 1-表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3 年 4 月 16 日止 公司名称: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新增出资情况 股东类别及名称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货币 实物 无形资产 净资产 其他 合计 其中:实缴新增注册资本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55,040,000.00 366,566,400.00 --- --- --- --- 366,566,400.00 55,040,000.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24,000,000.00 159,840,000.00 --- --- --- --- 159,840,000.00 24,000,000.00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00 66,600,000.00 --- --- --- --- 66,600,000.00 10,000,000.00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8,740,000.00 58,208,400.00 --- --- --- --- 58,208,400.00 8,740,000.00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9,100,000.00 60,606,000.00 --- --- --- --- 60,606,000.00 9,100,000.00 合计 106,880,000.00 711,820,800.00 --- --- --- --- 711,820,800.00 106,880,000.00 4 附件 1-表 2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3 年 4 月 16 日止 公司名称: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增加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金额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6,480,000.00 2.51% 61,520,000.00 16.86% 6,480,000.00 2.51% 55,040,000.00 61,520,000.00 16.86% 境内法人持股 --- --- 51,840,000.00 14.20% --- --- 51,840,000.00 51,840,000.00 14.20%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小计 6,480,000.00 2.51% 113,360,000.00 31.06% 6,480,000.00 2.51% 106,880,000.00 113,360,000.00 31.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51,588,956.00 97.49% 251,588,956.00 68.94% 251,588,956.00 97.49% --- 251,588,956.00 68.94%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小计 251,588,956.00 97.49% 251,588,956.00 68.94% 251,588,956.00 97.49% --- 251,588,956.00 68.94% 合计 258,068,956.00 100% 364,948,956.00 100% 258,068,956.00 100% 106,880,000.00 364,948,956.00 100% 5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 批准,于 1995 年 7 月 14 日成立,领取企合粤深总字第 106664A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 时注册资本为 230.00 万美元。其中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61.00 万美元,占 股权比例的 70.00%;日本丰国树脂工业株式会社出资 34.50 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 15.00%; 日本纳维达斯公司出资 34.50 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 15.00%。1997 年,本公司注册资本增 加至 540.20 万美元,股东和出资比例不变。2002 年,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75.30 万美 元,同时更名为“深圳丽星丰达塑料有限公司”。2002 年 4 月,本公司原股东深圳石化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 70.00%的股权被法院拍卖给深圳市深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 更名为“深圳市广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化实业”)。2005 年,深圳市通产 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产包装”)收购广化实 业所持有的本公司 70.00%股权,Modern Advancement Company Limited 收购日本丰国树 脂工业株式会社及日本纳维达斯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30.00%的股权。 2005 年 12 月,本公司引进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源祥”)、深圳市 众乐兴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乐兴”)、深圳市新国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 平投资”)三家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增加至 843.05 万美元。本次增资中,通产包装出资额 不变,Modern Advancement Company Limited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8.39 万美元,丽源祥认缴 注册资本 25.16 万美元,众乐兴认缴注册资本 67.10 万美元,新国平投资认缴注册资本 67.10 万美元。本次增资中,新国平投资实缴注册资本 33.55 万美元。除新国平投资认缴的注册资 本未足额缴纳外,其他股东均已足额缴纳了认缴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实收注册 资本为 809.50 万美元。 2006 年 6 月,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新国平投资将所持有的本公司 3.98%股权分 别转让给丽源祥及众乐兴各 1.99%,本公司前次增资中新国平投资未缴足的注册资本 33.55 万美元分别由丽源祥及众乐兴缴足。其中丽源祥缴纳 16.77 万美元,众乐兴缴纳 16.78 万美 6 元。缴足后,本公司实收注册资本 843.05 万美元。经过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各股东出资额 及其所占比例为:通产包装出资 472.71 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 56.07%;Modern Advancement Company Limited 出资 210.98 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 25.03%;丽源祥出资 41.93 万美元, 占股权比例的 4.97%;众乐兴出资 83.88 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 9.95%;新国平投资出资 33.55 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 3.98%。2007 年 2 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国资委[2007]50 号文”及深圳市福田区贸易工业局“深福贸工资复[2007]0071 号”文批准:同意 Modern Advancement Company Limited 将其所持的本公司股权全部转让 给通产包装。本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26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企业性质由外资转为内资, 公司注册资本由 843.05 万美元变更为人民币 6,947.5595 万元。 2007 年 2 月,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对本公司增资人民币 861.0116 万元,新增的 注册资本由丽源祥认缴。公司于 2007 年 2 月收到该新增的注册资本,同时于 2007 年 2 月 27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经过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78,085,711.00 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其所占比例为:通产包装出资 56,337,760.00 元,占股权比例的 72.15%; 丽源祥出资 12,070,000.00 元,占股权比例的 15.46%;众乐兴出资 6,912,822.00 元,占股 权比例的 8.85%;新国平投资出资 2,765,129.00 元,占股权比例的 3.54%。2007 年 4 月, 本公司之股东众乐兴及新国平投资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8.85%及 3.54%的股权转让给深 圳市中科宏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宏易”)。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于 2007 年 4 月以经审计的截止 2007 年 2 月 28 日的净资产 120,793,098.00 元按 1: 的比例折股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0,793,098.00 元,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 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本次折股后,本公司各股东出资额及其所占比例为:通产 包装出资 87,152,220.00 元,占股权比例的 72.15%;丽源祥出资 18,674,613.00 元,占股 权比例的 15.46%;中科宏易出资 14,966,265.00 元,占股权比例的 12.39%。 2008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62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 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050 万股,并于 2008 年 5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本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61,293,098.00 元,领取 44030110280601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度第一、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本公司以 2009 年 6 月 30 日的股本 161,293,098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共计送股 16,129,309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80,646,549 股。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58,068,956.00 元,已办理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 更。 本公司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去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 总部办公地: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 二、本次股本的变更情况 本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068,956.00 元,股份总数为 258,068,956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258,068,956.00 元。本次股票发行后,本公司 的 股 份 总 数 变 更 为 364,948,956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股 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64,948,956.00 元。 三、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计人民币 711,820,8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计人民币 21,558,052.0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90,262,748.00 元。其中,计 入 公 司 “ 股 本 ” 人 民 币 106,880,000.00 元 , 计 入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人 民 币 583,382,748.00 元。 8 经审核,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费用类别 收款单位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德 审计及评估费 227,500.00 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律师费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900,000.00 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证 信息披露费用 650,000.00 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费用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52,011.00 承销及保荐费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308,672.00 印刷费 北京荣大快印中心 19,869.00 合 计 21,558,052.00 四、审验结果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711,820,800.00 元,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 19,308,672.00 元后的余款计人民币 692,512,128.00 元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3 年 4 月 16 日 756260827070 692,512,128.00 有限公司 司深圳国贸支行 合 计 692,512,128.00 2、本所已对上述款项到相关的指定账户银行函证,并已回函确认。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