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8-28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60 号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3 年 9 月 13 日(周五)上午 9 时 30 分
4、会议方式
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
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保荐代表人。
6、会议地点
深圳市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王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曹海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方建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张冬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孙江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成若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 关于选举庞大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 关于选举梅月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 关于选举宋萍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刘丹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戴海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4)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3、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
行,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
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4、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监
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5、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6、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8月23日、2013
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13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8: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生产厂四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五和南路 49 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坂田分厂,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 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28 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3年9月13日 召
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
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议案 投票数(赞成股)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合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ⅹ6)
1.1 关于选举王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曹海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方建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张冬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孙江宁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成若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合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ⅹ3)
1.7 关于选举庞大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 关于选举梅月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 关于选举宋萍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合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ⅹ3)
2.1 关于选举刘丹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戴海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序号 议案 同意 弃权 反对
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度审计
3
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度内控
4
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分为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议案的指示和其
他非累积投票议案的指示。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议案的指示以在“投票数(赞成股)”下
面的方框中填写的投票数为准;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
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
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3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