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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2013-10-18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68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
财产品投资,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5 月 16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7 号)。
    201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兴业
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兴业
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2、销售编号:97003161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为:(小写):57,000,000.00,大写:伍仟柒佰万元整
    5、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投资起始日:2013 年 10 月 17 日
    7、投资起止日:2014 年 1 月 15 日
    8、兑付日:不晚于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
    9、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4.6   %
    10、最小起息金额:本产品最小起息金额 1000 万元。若产品销售结束时,
募集的理财资金少于 1000 万元,本产品视为募集失败,不起息,理财本金当天
返还客户。
    11、理财产品费用:实际理财收益超过客户期末参考收益时,超过部分由乙
方作为投资管理费收取;实际理财收益低于客户期末参考收益时,乙方不收取投
资管理费。
    12、收益支付频率:到期时一次性支付
    13、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在产品运作期间内,银行有权
视产品运行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
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
况,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
    14、延期支付权:在本理财产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投资标
的出现未能及时变现或其发行人未能及时兑付或投资标的项下相关债务人违约
等情形时,本理财产品期限将延长至全部资产变现之日止。
    15、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16、收益计算方法:
    正常到期:客户期末参考收益=投资本金×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实际投
资运作天数/365(遵循国内惯例,每个月投资运作天数均按实际天数计)
    提前终止时:客户期末参考收益=投资本金×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实际
存续天数/365
    实际投资运作天数为理财起息日(含)到理财到期日前一日止
    实际存续天数为理财起息日(含)到理财提前终止日前一日止
    17、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18、其他规定: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期兑付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
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19、投资范围
    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
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
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
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上述资产或
资产组合均比照兴业银行自营业务标准进行准入管理,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
好,符合兴业银行授权授信要求。
    若产品所配置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的存续期限与理财期限
不一致(该等资产期限长于理财期限),则产品所配的低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不
高于 70%,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不低于 30%。
    20、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本理财计划是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
证理财收益。投资者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
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该产品的投资标的的价值和价格可能受
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可能会使得投资者收益水平不能达到客户参考年化
净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由于客户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客
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
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
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
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3、提前终止风险: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
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时,银行有
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
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4、法律与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收益产生
不利影响的风险。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致使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
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安全。
    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 若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该理财产品投
资标的出现各类风险,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约定的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客户所获
实际投资收益将低于客户参考期末收益。在最不利的情况下,理财收益为 0,具
体金额为:
    100,000×0%×364/365=0(元),假定理财产品的实际投资运作天数为 364
天。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
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
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
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兴
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购买了《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
划》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7 月 16 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现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到期。
    2、2013 年 9 月 2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
交通银行深圳梅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
议(期次型)》,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 119 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9 月 26 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
告》,该理财产品将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到期。
    六、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
    2、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产品说明书;
    3、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4、理财客户权益须知;
    5、兴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受理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