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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4-03-20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
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
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
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兼顾了公司与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庞大同                 梅月欣               宋萍萍




                                    201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