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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04-23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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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海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孙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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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268,603,164.22           256,964,336.88                     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99,180.30            15,709,923.79                    -7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89,365.12            14,434,253.05                    -91.7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761,404.51            18,047,518.82                    42.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7                    0.0609                   -82.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7                    0.0609                   -82.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6%                    1.92%                     -1.6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99,123,029.95         2,029,808,197.05                     -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89,740,480.35         1,485,841,300.05                     0.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474.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98,468.7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630,642.0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49.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9,028.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5,742.95

合计                                                                  2,709,815.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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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9,70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通产集团
                 国有法人                51.52%      188,003,552        55,040,000                               0
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
                 国有法人                 6.58%       24,000,000        24,000,000                               0
理公司

深圳市丽源祥工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1%       13,535,989                  0                              0
贸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资
                 国有法人                 2.74%       10,000,000        10,000,000                               0
本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9%        9,100,000         9,100,000                               0
限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9%        8,740,000         8,740,000                               0
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二 国有法人                   1.78%        6,480,000         6,480,000                               0
户

华夏银行-华商
大盘量化精选灵
                 其他                     0.89%        3,260,454                  0                              0
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方成跃           境内自然人               0.23%         828,200                   0                              0

洪亮             境内自然人                0.2%         721,282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132,963,552 人民币普通股         132,963,552

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                                                13,535,989 人民币普通股          13,535,989

华夏银行-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
                                                                         3,260,454 人民币普通股           3,260,454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方成跃                                                                    828,200 人民币普通股             828,200

洪亮                                                                      721,282 人民币普通股             721,28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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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斌                                                                 595,400 人民币普通股            595,400

张曙霞                                                                 442,799 人民币普通股            442,799

王恒强                                                                 4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

刘后成                                                                 428,800 人民币普通股            428,800

李文秉                                                                 36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5,000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说明                           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洪亮通过普通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37,299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583,983 股,合计持股数量 721,282 股,成为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
东情况说明(如有)             东;王恒强通过普通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30,000 股,合计持股数量 430,000 股,成为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应收票据较期初金额减少48.33%,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到期待收的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减少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金额减少31.97%,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3、 应付票据较期初金额增加39.49%,主要系向供应商开具的未到期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所致;
4、 应付利息较期初金额增加100%,主要系子公司委托贷款计提应支付的利息所致;
5、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8.92%,主要系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80.35%,主要系报告期内按照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4293.54%,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8、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3.04%,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9、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82%,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下降,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0、 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74.31%、75.18%、82.43%,主要原因是:
①   公司主营包材和灌装客户产品订单结构调整及整体订单不饱和,影响公司产出和销售计划的实现;
②   公司各基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公积金缴交比例标准调整及人均工资同期增长造成人工成本持续上升;
③   公司为满足部分客户新产品、新项目而新增设备所形成的设备折旧、电费支出持续上升;
④   公司控股公司京信通、丽琦今年一季度仍然处于订单一般、成本上升的局面,控股公司美弘今年一季度新增订单处于
客户签样阶段未能及时产生效益;
11、 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39.34%,主要系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7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2.01%,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9.70%,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资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A、综合授信合同
     (1)2013年5月22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编号为ZH38981305069《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国光
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协议项下最高授信额度涵盖原综合授信协议(协议编号
ZH38981204044),授信期限2013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1日。
     (2)2013年8月1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签订编号为2013年蛇字第0013471015号《授信协议》,
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原签有编号为2012年蛇字第0012479038号的授信
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授信协议项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授信期限2013
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止。在此《授信协议》项下另签有《银行承兑合作协议》(合同编号:2013年蛇字第0013471015
号)和为针对保贴业务的《授信补充协议》(合同编号:2013年蛇字第0013471015号)。
     (3)2013年9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圳中银营额协字第0001022号《授
信额度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为人民币玖仟万
元,贸易融资额度为人民币壹仠万元,该额度在协议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2013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4日。
     (4)2013年9月22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13深银福南综字第005号《综合授信合
同》,约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2013年9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2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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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
       (5)2014年3月20日,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S/N120410的授信合同,约定汇丰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600万元或等值的非承诺性组合循环授信及美元60万元的财资产品授信,该授信合同无固定期限,
但每年须通过针对授信额度的年度审核流程,下一授信年审日为2014年4月30日。
       B、贷款合同
       (1)2013年8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圳中银营借字第0022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实际
提款日(若为分笔提款,则为第一个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每6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首期(自其实际提
款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已
于2013年8月23日取得该笔贷款。
       (2)2013年9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圳中银营借字第0029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实际
提款日(若为分笔提款,则为第一个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首期(自其实际提款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实际
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借款期限为6个月。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取得该笔贷款,并已
于2014年4月8日归还该笔贷款。
       (3)2013年11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ZH38981305069-1JK《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约定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6.3%,贷款期限:2013年11月1日至2014
年10月31日,该合同正在执行中。
       (4)2013年11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订了编号
为2013年圳中银营理委合字001号《理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年利率为6.3%,期限一年,公司已于2013年11月4日取得该笔贷
款。
       (5)2013年11月11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2013年梅林流贷字1106
号《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5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基准利率上浮5%,贷款期限为:自2013年11月11日至2014年5月11日。该合同正在执行中。
       (6)2013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81010120130001140《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按照每笔借款提
款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浮5%,直到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2013年11月20
日-2014年11月19日。
       (7)2013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字
007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委字0073号《委托支付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为公司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提款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
浮10%,借款期限:2013年12月20日-2014年6月20日。
       (8)2014年3月28日,本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银行贷款编号:662-000801-300,
利率为6%,起息日为2014年3月28日,付息日为2015年3月27日。
       (9)2014年4月2日,本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银行贷款编号:662-000801-301,
利率为6%,起息日为2014年4月2日,付息日为2015年4月2日。
       2、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A、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
       (1)2013年12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编号
为工银深布吉(2013)05-005号《商业汇票委托代理贴现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约定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授权公司在5000
万元额度内可直接凭票及跟单资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办理贴现。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在此协
议项下:申请汇票号:1020005222418629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贴现利率为7.2365%,汇票期限: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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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2014年3月3日;申请汇票号:1020005222418630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汇票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贴现利率为
7.2365%,汇票期限:2013年12月3日-2014年3月3日;
    B、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1)2013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质)字0082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京信通以价值人民币11,655,959.60元的应收账
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提供最额质押担保。期限自2013年10月28日至2014年10月24日。
    (2)2013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字005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工银深应收账款质押(布)字2013年第0059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为京信通提供人民币5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
提款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5%,借款期限一年。京信通已于2013年10月29日取得该笔借款。
    (3)2013年11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质)字0083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京信通以价值人民币5,660,285.14元的应收账款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提供最额质押担保。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4)2013年11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40000223-2013年(布吉)字006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工银深应收账款质押(布)字2013年第0061号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为京信通提供人民币50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
提款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5%,借款期限一年。京信通已于2013年11月1日取得该笔借款。
    C、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
    (1)2014年1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S/N:140109
的授信合同,约定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丽琦通提供人民币2500万元或等值的非承诺性组合循环授信及美元60万元的
财资产品授信,该授信合同无固定期限,但每年须通过针对授信额度的年度审核流程,下一授信年审日为2013年4月30日。
    (2)2013年6月13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其发放贷
款:贷款编号为002-398204-310,贷款金额为欧元607,780.65元,贷款利率为2.95%,贷款期限为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11月
7日。2013年11月7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进行展
期操作,贷款编号和金额不变,外币贷款利率为4.2%,贷款展期期限为2013年11月7日至2014年5月7日,该贷款正在执行中。
   (3)2013年7月2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其发放贷款:
贷款编号为002-398204-311,贷款金额为欧元180,000.00元,贷款利率为3%,贷款期限为2013年7月2日至2014年11月4日。2013
年11月4日,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进行展期操作,
贷款编号和金额不变,贷款期限为2013年11月4日至2014年5月5日,外币贷款利率为4.2%,该贷款正在执行中。
    (4)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业务六委托字(2014)第001A《委
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357万元委
托贷款,委托费用按委托贷款金额的0.8%收取,贷款期限:2014年1月16日-2015年1月16日。
    2014年1月16日,深圳丽琦另一自然人股东唐林先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业务六字
(2014)第001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
343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2014年1月16日-2015年1月16日。
    (5)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业务六
委借字(2014)第001A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经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人民币357万元贷款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执行年利率6%。期限自2014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16日。
    2014年1月16日,深圳丽琦另一自然人股东唐林先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了编号为兴银深业务六字(2014)第001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经唐林先生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43万元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执行年利率6%。期限自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1
月17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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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3年9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梅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119天》理财产品,理
财天数119天,投资收益率5.1%,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26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3-066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月22日到期,理财本金5000万元及理财收益人民币831,369.86
元已如期到账。
    (2)2013年10月1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7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理财天数90天,年化净收
益率4.60%,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19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8
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月15日到期。理财本金5700万元和理财收益人民币646,520.55元已如期到账。
    (3)2013年12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2013年版)》及《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代码为CNYAQKFPT
保证收益型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32天,年化净收益率4.05%,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13日《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3),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月13日到期,理财本金
4000万元和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142,027.40元已如期到账。
    (4)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代码为CNYAQKFTP0保证收益型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3天,收
益率为4.9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1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4-003),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0日到期,理财本金4000万元和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38,301.37元已如期到账。
    (5)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了编号为97004018的《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理财天数为60天,年化净收
益率为4.40%,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18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3),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17日到期,理财本金6000万元和理财收益为人民币433,972.60元已如期到账。
    (6)2014年1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梅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60天》理财产品,理财天
数60天,投资收益率5.00%,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4-004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4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410,958.90元已如期到账。
    (7)2014年3月18日,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两份不同额度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
议书》,合计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2天,产品
收益为固定收益+浮动收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1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4-014号),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5月19日到期,预计收益人民币507,550.68元。
    (8)2014年3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继续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代码为 CNYAQKFTP0保证收益型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63天,
收益率为4.1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5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4-015),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5月23日到期,预计收益人民币283,068.49元。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无              无                                         无              无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9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现时及
                                    将来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                                           严格履行,未发
                                                                     2007 年 09 月 18
                     通产集团       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                          长期有效         生同业竞争的
                                                                     日
                                    票权益)从事与通产丽星的业                                           情形。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

                                                                                                         公司 2013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于
                                                                                        自 2013 年非公
                                    通产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                                           2013 年 5 月 3
                                                                     2012 年 05 月 18 开发行股票上
                     通产集团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日上市,截止目
                                                                     日                 市之日起 36 个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前,通产集团遵
                                                                                        月
                                                                                                         守了承诺,没有
                                                                                                         违反承诺的情
                                                                                                         况发生。

                                                                                                         公司 2013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于
                                    以非公开发行认购获得的通产                          自 2013 年非公
                                                                                                         2013 年 5 月 3
                                    丽星股份锁定期为自本次新增 2013 年 04 月 15 开发行股票上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长城资产管理                                                                        日上市,截止目
                                    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日                     市之日起 12 个
资时所作承诺                                                                                             前,通产集团遵
                                    转让。                                              月
                                                                                                         守了承诺,没有
                                                                                                         违反承诺的情
                                                                                                         况发生。

                                    通产丽星董事会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
                                    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                                           严格履行,未发
                                                                     2013 年 05 月 03
                     公司           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                          长期有效         生违反承诺的
                                                                     日
                                    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                                           情形
                                    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2、
                                    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
                                    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
                                    及时予以公开澄清;3、承诺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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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
                                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
                                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
                                动。                        公
                                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
                                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
                                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在将来通产丽星上市的前提
                                下,如果出现法院执行深圳市
                                                                                               严格履行,未发
                                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2008 年 05 月 08
                     通产集团                                                       长期有效   生违反承诺的
                                通产丽星应分得的 1998 年度前 日
                                                                                               情形。
                                7,831,266.45 元红利的情况,将
                                给予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在将来通产丽星上市的前提
                                下,如果出现法院判决并执行
                                                                                               严格履行,未发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2008 年 05 月 08
                     通产集团                                                       长期有效   生违反承诺的
                                司在通产丽星 1999 年、2000 年、日
                                                                                               情形
                                2001 年 1-11 月的红利的情况,
                                将给与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在通产丽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如果通产丽星分别于
                                                                                               严格履行,未发
                                2005 年、2006 年获得的高新企 2008 年 05 月 08
                     通产集团                                                       长期有效   生违反承诺的
                                业所得税财政补贴 436,100 元、 日
                                                                                               情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491,400 元今后被有关部门追
所作承诺                        缴,将给予通产丽星等额补偿。

                                在通产丽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如果通产丽星于 2004 年、
                                2005、2006 年获得的增值税地                                    严格履行,未发
                                                                 2008 年 05 月 08
                     通产集团   方分成部分返还款项 23,088                           长期有效   生违反承诺的
                                                                 日
                                元、945,424 元、101,570 元今                                   情形
                                后被有关部门追缴,将给予通
                                产丽星等额补偿。

                                1、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
                                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严格履行,未发
                                                                 2010 年 09 月 27
                     通产集团   规定。2、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                         长期有效   生违反承诺的
                                                                 日
                                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                                     情形
                                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3、本单位
                                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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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4、本单位保证严
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
守《公司章程》的规定。5、本
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
但不限于:(1)本单位及本单
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本单
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通过非
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 配、资
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
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
法 权益;(3)本单位及本单位
的关联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
开重大信息 牟取利益,不以任
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不从 事内幕交
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
法违规行为;(4)本单位及本
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影
响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保证上
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
立。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
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
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
规担保全部解除之前不转让所
持有、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
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办理股
份锁定手续。6、本单位保证严
格履行作出的各项公开声明与
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7、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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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积
                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 司
                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8、本单位同意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
                地 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
                单位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深
                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业务规则
                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
                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 副本,
                并委派法定代表人出席本单位
                被要求出席的会议。9、本单位
                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
                分或采取的监管措施。10、本
                单位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
                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
                法院管辖。

                1、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
                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2、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
                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3、本单位
                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深圳市投资控投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2010 年 09 月 26
有限公司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日
                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4、本单位保证严
                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
                守《公司章程》的规定。5、本
                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
                但不限于:(1)本单位及本单
                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


                                                                                      13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本单
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通过非
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 配、资
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
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
法 权益;(3)本单位及本单位
的关联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
开重大信息 牟取利益,不以任
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不从 事内幕交
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
法违规行为;(4)本单位及本
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影
响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保证上
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
立。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
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
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
规担保全部解除之前不转让所
持有、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
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办理股
份锁定手续。6、本单位保证严
格履行作出的各项公开声明与
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7、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积
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 司
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8、本单位同意接受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
地 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
单位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深
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业务规则
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
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 副本,
并委派法定代表人出席本单位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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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要求出席的会议。9、本单位
                                           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
                                           分或采取的监管措施。10、本
                                           单位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
                                           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
                                           法院管辖。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80%    至                         -30%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675.44   至                      2,364.03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377.18
元)

                                                1、2014 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营包材和灌装客户产品订单结构调整及整体订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不饱和,影响公司产出和销售计划的实现;2、2014 年第二季度公司人
                                                工成本、折旧费用持续上升影响,销售毛利下降。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0      --            0   --        0.00    0.00    --       --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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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3,974,354.21                        312,346,079.7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507,605.83                         18,401,108.10

    应收账款                                         306,490,476.69                        305,967,664.51

    预付款项                                          41,589,887.45                         34,970,137.2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3,039,535.57                          3,627,653.4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317,159.25                         13,983,066.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47,597,228.13                        155,860,853.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00                        147,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948,516,247.13                        992,156,563.41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987,810.11                          4,064,842.03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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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性房地产           26,058,935.42                         26,404,070.84

    固定资产              572,036,762.89                        581,168,470.91

    在建工程              135,721,002.31                        133,446,106.0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3,665,825.40                         43,489,441.42

    开发支出

    商誉                       22,914.77                             22,914.77

    长期待摊费用           29,927,087.72                         27,648,653.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12,095.80                         5,098,999.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4,274,348.40                        216,308,135.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0,606,782.82                     1,037,651,633.64

资产总计                 1,999,123,029.95                     2,029,808,197.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0,095,175.75                        236,632,246.51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833,137.04                         6,332,572.26

    应付账款              123,978,819.45                        147,274,708.57

    预收款项               12,017,971.62                         12,191,580.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2,879,781.73                         25,143,621.48

    应交税费                 7,778,061.34                        10,984,234.81

    应付利息                   42,880.5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609,398.54                         18,198,599.6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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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23,235,226.00                          456,757,563.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8,439.88                              288,439.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45,516,706.45                           46,554,152.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805,146.33                           46,842,592.43

负债合计                                                   469,040,372.33                          503,600,155.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4,948,956.00                          364,948,956.00

     资本公积                                              759,738,879.95                          759,738,879.9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771,164.25                           31,771,164.2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33,281,480.15                          329,382,299.8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89,740,480.35                        1,485,841,300.05

     少数股东权益                                           40,342,177.27                           40,366,741.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530,082,657.62                        1,526,208,041.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999,123,029.95                        2,029,808,197.05
计


法定代表人:曹海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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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1,171,958.42                        123,204,751.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439,721.83                        16,923,393.02

    应收账款                  351,399,117.36                        351,050,625.09

    预付款项                   27,639,449.91                         22,520,883.08

    应收利息                      436,945.44                           883,244.1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076,703.87                          9,473,588.41

    存货                      102,758,967.97                        112,643,601.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3,570,000.00                         97,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28,492,864.80                        733,700,086.8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79,343,089.67                        679,420,121.59

    投资性房地产               26,058,935.42                         26,404,070.84

    固定资产                  238,802,734.44                        240,734,665.18

    在建工程                     9,954,811.16                        16,052,927.0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96,404.20                         2,247,001.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8,157,065.98                         16,949,683.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7,215.58                         2,177,676.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4,736,346.42                        173,987,606.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51,816,602.87                     1,157,973,752.83

资产总计                     1,880,309,467.67                     1,891,673,839.64

流动负债: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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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借款                        210,000,000.00                        2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833,137.04                        26,332,572.26

    应付账款                        253,303,647.77                        252,404,262.88

    预收款项                           6,023,313.85                         4,329,408.54

    应付职工薪酬                       9,897,570.32                        10,479,073.25

    应交税费                           4,890,752.66                         7,141,235.8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2,878,309.83                         62,859,963.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55,826,731.47                        563,546,516.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176,560.21                         25,167,006.3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176,560.21                         25,167,006.30

负债合计                            580,003,291.68                        588,713,522.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4,948,956.00                        364,948,956.00

    资本公积                        759,738,879.95                        759,738,879.9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761,799.80                         31,761,799.8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3,856,540.24                        146,510,681.3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300,306,175.99                     1,302,960,317.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880,309,467.67                     1,891,673,839.6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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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法定代表人:曹海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勇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68,603,164.22                        256,964,336.88

     其中:营业收入                                       268,603,164.22                        256,964,336.8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66,868,641.22                        240,322,420.64

     其中:营业成本                                       232,480,598.93                        204,942,886.7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86,008.02                          1,526,959.99

           销售费用                                        10,676,557.06                         10,151,744.60

           管理费用                                        20,385,290.23                         17,472,972.98

           财务费用                                         1,992,501.73                          6,411,662.72

           资产减值损失                                      147,685.25                            -183,806.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553,610.09                              2,412.68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77,031.92                              2,412.68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88,133.09                         16,644,328.9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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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营业外收入                                         1,410,960.45                          1,719,865.68

     减:营业外支出                                            37,015.97                           218,269.5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32,474.13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662,077.57                         18,145,925.0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87,461.18                           2,373,556.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74,616.39                         15,772,368.59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99,180.30                         15,709,923.79

     少数股东损益                                             -24,563.91                             62,444.80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07                                0.060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07                                0.0609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3,874,616.39                         15,772,36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899,180.30                         15,709,923.7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4,563.91                             62,444.80


法定代表人:曹海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勇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216,204,156.19                        202,005,529.66

     减:营业成本                                         205,294,822.06                        179,815,230.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4,357.50                            524,368.00

         销售费用                                           2,927,923.26                          5,269,079.69

         管理费用                                           9,937,970.72                         10,028,247.14

         财务费用                                           2,476,251.97                          5,856,244.34

         资产减值损失                                         -69,741.65                           -109,933.3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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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95,938.86                               2,412.6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77,031.92                               2,412.68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01,488.81                           624,706.46

    加:营业外收入                                         1,071,468.70                           1,706,819.82

    减:营业外支出                                            24,120.98                            201,281.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720.9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654,141.09                          2,130,245.1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3,251.0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54,141.09                          1,896,994.03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73                                0.007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73                                0.0074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2,654,141.09                          1,896,994.03


法定代表人:曹海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勇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0,041,568.74                          270,537,737.6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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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29,786.76                        11,066,208.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5,371,355.50                       281,603,946.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7,704,534.34                       156,915,013.1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5,224,801.95                        65,673,309.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007,135.00                        20,482,210.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73,479.70                        20,485,894.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9,609,950.99                       263,556,427.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61,404.51                        18,047,518.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803,150.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5,000.00                            30,00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7,000,000.00                         7,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828,150.68                         7,03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1,148,345.79                        23,543,242.60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148,345.79                        23,543,242.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0,195.11                       -16,513,242.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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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30,000.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41,426.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71,426.07                         2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6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424,151.95                          6,074,529.88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24,151.95                         66,074,529.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52,725.88                        -46,074,529.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84,325.86                            -59,856.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04,157.66                        -44,600,110.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507,325.87                          118,456,036.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1,411,483.53                           73,855,926.58


法定代表人:曹海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勇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0,508,500.88                          198,746,025.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86,056.43                         16,709,938.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694,557.31                          215,455,964.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9,867,847.90                          168,719,839.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934,507.72                         24,446,167.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06,370.66                          6,374,738.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322,718.13                          9,824,388.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131,444.41                          209,365,134.3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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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63,112.90                          6,090,829.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560,821.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5,000.00                            30,00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000,000.00                          7,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585,821.92                          7,03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2,462,584.85                          7,160,947.76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2,462,584.85                          7,160,947.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76,762.93                          -130,947.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6,919.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06,919.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251,651.97                          5,411,751.39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21,651.97                         45,411,751.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5,267.19                        -45,411,751.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4,583.18                            -46,069.2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2,966.02                       -39,497,938.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3,102,967.89                         95,743,206.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1,170,001.87                         56,245,267.88


法定代表人:曹海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正禹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勇


                                                                                                           26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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