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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5-29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4-025号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1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4 年 4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4,948,95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8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6 月 5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9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2         08*****628                      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 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产业园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彭晓华、任红娟
      咨询电话:4001002243、0755-28483234
      传真电话:00755-28483900-8103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2013 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