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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10-27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6-038号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前提下,
以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
产品总额不得超过 1 亿元。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
与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署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
财产品合约》。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一)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2、产品简码:AGS159013
    3、产品风险评级:一级(低)风险
    4、理财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理财期限:56 天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首期 2.65%,之后各期由平安银行公布
    7、产品成立日 2016 年 10 月 25 日
    8、产品到期日 2016 年 12 月 20 日
    9、适合客户:机构投资者
    10、产品期限:56 天滚动。由于节假日的影响,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将
大于或小于 56 天。客户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
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
    11、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1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13、计划发行量:5000 万元-10 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4、单位金额:1 元人民币为 1 份
    15、认购起点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以 100 万元递增。
    16、产品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在第二个理财期及之后每个理财期的产品开
放日进行申购与赎回。
    17、认购划款日:各期产品成立日当天
    18、产品成立: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
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如募集期内认
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或因监管政策等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成立时,则平安银
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客户认购账户。
    19、首期产品成立日:2015 年 4 月 14 日,如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或延长,
实际成立日以平安银行实际公告为准。
    20、本金及收益支付:若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理财产品以当期理财期结束后结
束理财或银行提前/延期终止理财,平安银行按照本说明书的规定计算到期收益,
并在到期日或银行提前/延期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及收益划转到
投资者指定账户,逢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对于选择继续理财的客户,收益支付
方式亦为自动到账,且收益不参与下期滚动理财本金。
    21、产品到期日:若未发生提前终止,本产品存续期 3 年(从 2015 年 4 月
14 日起计),共计 18 个理财期,第 18 个理财期到期后本产品终止。对于首个理
财期,产品到期日为 2015 年 6 月 9 日,对于下一理财期,到期日为 2015 年 8
月 4 日,依此类推。
    22、资金到账日: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T+2)
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23、资金保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收益率测算:根据当期可投资资产收益率,扣除产品的成本,首个理财
期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4.20%。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收益部分作为
平安银行的手续费。平安银行有权根据理财产品资金运作情况调整预期最高年化
收益率,之后各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由平安银行通过网点公告或客户经理告知
客户。
    25、产品认购方式:本产品认购开放期间,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营业
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橙 e 网橙 e 财富办理
    26、提前和延期终止权:在每个理财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
平安银行对本产品实行定期滚动发行方式,并保留在每个理财期间提前终止理财
以及在任一理财期到期时终止此类产品滚动发行的权利。银行在提前终止日或者
在产品到期日前 2 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
    27、工作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金融机构正常工作日
    28、收益计算方法:正常(延期)到期:产品实际收益 = 投资本金×当期
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限)/365×当期存续天数。提前终止:
产品实际收益 = 投资本金×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限)
/365×实际存续天数
    29、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30、其他规定:对于每个理财期的产品认购期、认购划款日、产品成立日、
产品到期日等日期,平安银行有权根据节假日进行调整,并以实际公布为准。产
品理财期内,认购划款日至产品成立日为认购清算期,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
为还本清算期,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提前终止清算期(若银行提前终止理
财),延期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延期终止清算期(若银行延期终止理财)。上述
清算期内均不计付收益。
    31、预计理财收益:40,657.53 元人民币
    3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对象
    本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
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

    投资种类                         投资比例


    现金                             0-20%


    货币市场工具                     10-100%


    债券资产                         0-90%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在不对客户实质性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且按约公
告的前提下,对本产品的投资种类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若对此有异议,
可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提前赎回该理财产品的相关手续。未在约定
时间内提出赎回申请的视同无异议,继续持有本产品。
       (三)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该充
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
到期或平安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时,平安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本理财产
品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
包括: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
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产品存续期
间若投资的交易对手发生违约、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情形,投资者可能损
失部分理财收益。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理财收
益。
    2、理财产品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本产品的发行。如平
安银行停止本产品发行,或者本产品的募集金额达到了产品计划发行量的上限,
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理财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未达到计划
发行量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
规定成立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
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
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5、利率风险: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由平安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的
方式确定,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
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若本
产品设有开放期,则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和
赎回。
    7、信息传递风险:产品成立、产品终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清算
等事项,平安银行将通过自身网站(http://bank.pingan.com)、营业网点发布
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或由客户经理告知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应及时登录
平安银行网站、或致电平安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95511、或到平安银行营
业网点联系客户经理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
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平安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
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安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平安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
平安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
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
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9、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到期其本金及理财收益由平安银行负责支付,若
产品存续期间平安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理财产
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10、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及收益风险:平安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向投
资者支付 100%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则本金保证条款不再适用,投资者可能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
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一)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认购起点金额:[1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
倍递增。
    5、理财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6、理财期限:61 天
    7、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 61 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8、成立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本结构性存款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9、起息日:认购起息日为成立日当日
    10、到期日:2016 年 12 月 26 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11、乙方提前终止:如果乙方提前终止本产品,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过乙方
营业网点或乙方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 3
个工作日以内)。乙方将甲方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金额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
(按协议 2.2 款约定如有)划转至协议中甲方活期账户。乙方无须为本产品的提
前终止承担任何其它赔偿、补偿及其它任何责任。
    12、预计理财收益:88,575.34 元人民币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收益条款
    1、观察标的(挂钩标的):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定盘价格指由伦
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的会员被授权在伦敦交付的、以美元计价的、每盎司
黄金的下午定盘价格。该价格由伦敦黄金市场于定价日(伦敦时间下午 3:00)发
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GOLDLNPM”。如遇英国假期则沿用上一工作日定盘价格。
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 GOLDLNPM 页面未显示该等定盘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
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定盘价。
    2、观察期(产品存续期):201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如期间
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为则为 2016 年 10 月 26 日至提前终止日。
    3、工作日:国际掉期交易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SDA)所规定的中国工作日。
    4、观察日价格: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标的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
格。
    5、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收益: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固定收益=本金金额×[0.8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挂钩标的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 5000 美元/
盎司,则不再观察,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 1.82%]×观察期存
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所有观察日价格均大于等于 50 美元/盎司且小于 5000 美元/盎司,
则观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80%]×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期内任意一天观察日价格的表现小于 50 美元/盎司,则不再观察,观
察期结束后,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78%]×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6、观察期存续天数:如期间本存款产品未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起
息日至到期日(不含该日)的天数;如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观察期存续天数为
起息日至提前终止日(不含该日)的天数。
    7、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
(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甲方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
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8、本存款产品本金与收益的支付日: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相关约定的,本存
款产品的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乙方提前终止指定支付日由乙方一次性进
行支付。
       (三)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收益条款风险揭示
       本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经清楚乙方确保
存款本金安全、并全面意识到本存款产品的收益方面有风险。甲方应充分认识风
险,并愿意自行承担。
    1、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
波动变化情况确定,若在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的指定观察日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
定盘价格小于 50 美元/盎司,则甲方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甲方的预期收益目
标。
    2、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
该产品,甲方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3、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
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
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上述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
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
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
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
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到期,理财收益人民币 171,780.82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58 号)。
    (二)2016年1月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年2月4日到
期,理财收益人民币23,780.8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9日《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号)。
    (三)2016年3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了平安银行卓越计
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6年4月6日到期,理财收益:
人民币23780.8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1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号)。
    (四)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0】的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44,876.71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5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15 号)。
    (五)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购买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20,712.33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25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2 号)。
    (六)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购买了平安
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6 年 09 月 29 日到期,
理财收益 79780.82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2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号)。
    (七)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购买了中银
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6 年 09 月 29 日到期,理财
收益 69808.22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2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号)。
    (八)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了中银保
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到期,预计理
财收益 401753.42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号)。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不包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2015 年)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15%,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六、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
    (二)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说明书;
    (三)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四)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
    (五)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六)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交易证实书;
    (七)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八)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交易证实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