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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7-06-01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7-020 号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6
年9月13日届满,监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计划于2017年
6月30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14日、2017年3月2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
告》)。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
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格式见附件1)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现任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三届监事会
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
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6日以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公
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
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为
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因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8、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2);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2017年6月6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送
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晓华   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42
    联系传真:0755-28483900-810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1001号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1: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附件2: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
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国
籍、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
履历、兼职情
  况等)




被推荐人与推
  荐人关系


                应说明推荐的候选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
                关系、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其持有
 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其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______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接受公司监事会提名为监事候选人;
    二、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人承诺对公司披露或公示的所有与本人相关的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披
露或公示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的,保证及时告知公司予以更正;
    四、本人当选公司监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章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




                                                     承诺人:
                                                           2017 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