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13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7-023号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0:30 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
产丽星科技园一栋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
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刘如强先生、戴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同意提名刘如强先生、戴海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在通过股东
大会选举之后,将与已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邱佃光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
完成前,仍将履行监事职务,直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13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如强先生简历:中国国籍,54 岁,大学本科学历,上海交大 EMBA。自 1997 年起担任深
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兴丽彩塑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丽盈
塑料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科通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如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如强先生通过丽源祥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截至本通知日,丽源祥持有公司股份 3,770,845 股,刘如强先生持有丽源祥 19.46%股
份。
戴海女士简历:中国国籍,46 岁,大学本科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曾任深圳市委
市属企业工委副主任科员,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工业一部、企业一部高级业务经理,深圳丽星
丰达塑料有限公司董事。自 2007 年起担任公司监事,现兼任控股股东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晶玻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深圳市科健医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戴海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除通产集团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份,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