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7-025号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30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
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现场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
董事曹海成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
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本
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主任
委员的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序号 姓名 职位 备注
1 陈寿先生 主任委员
2 李刚先生 委员
1
3 曹海成先生 委员
4 居学成先生 委员 (独立董事)
5 姚正禹先生 委员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序号 姓名 职位 备注
1 苏启云先生 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
2 居学成先生 委员 (独立董事)
3 梅月欣女士 委员 (独立董事)
4 李刚先生 委员
5 陈寿先生 委员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序号 姓名 职位 备注
1 梅月欣女士 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
2 居学成先生 委员 (独立董事)
3 苏启云先生 委员 (独立董事)
4 方建宏先生 委员
5 张冬杰先生 委员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序号 姓名 职位 备注
1 居学成先生 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
2 梅月欣女士 委员 (独立董事)
3 苏启云先生 委员 (独立董事)
4 方建宏先生 委员
5 陈寿先生 委员
5、第四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
序号 姓名 职位 备注
1 陈寿先生 主任委员
2 曹海成先生 委员
2
3 苏启云先生 委员 (独立董事)
4 姚正禹先生 委员
5 彭晓华女士 委员
鉴于梅月欣女士自 2013 年 9 月 1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其
任期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其余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
同意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姚正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成若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彭晓华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杨任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彭晓华女士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同意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彭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755-28483234
传真号码:0755-28483900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
邮政编码:518117
电子邮箱:alice@beautysta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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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
计室主任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熊斌先生为公司审计室主任,任期至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部长的议案》;
同意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孙勇先生为公司财务部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任红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
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755-28483234
传真号码:0755-28483900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
邮政编码:518117
电子邮箱:renhj@beautystar.cn
刘如强先生由于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出任公司监事。 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
聘任姚正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成若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彭晓华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杨任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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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个人简历:
陈寿简历:中国国籍,52 岁,中国科技大学理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 EMBA、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享受深圳市政府特别津贴,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ISO/TC122/SC4 工作组国际
专家、中国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委员。《塑料包装》编委会主任,中科院化学所及华南理工大
学合作企业博士后导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深圳大学等客座教授、中山大学、深圳大学等
硕士导师,湖南工业大学博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曾任深圳市印刷版再生厂厂长、深圳市石化
集团工业管理部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深圳市 863 计划材料表面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市材料表面分
析检测中心)主任、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副会长、中国绿色印刷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
长、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会长。陈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份,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正禹简历:中国国籍,48 岁,博士,自 2007 年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4 月起
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深圳兴丽彩塑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深圳市丽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美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丽
盈塑料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美盈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及董事主席、香港丽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主席、深圳市兴丽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坪地分公司负责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生产厂
负责人。姚正禹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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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成若飞先生:中国国籍,53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大 EMBA,化工工程技术高级
工程师。现被聘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化学工业专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职业
技术学院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专业管理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
深圳市轻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湖南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兼职教授;自 1996 年起担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通产丽星董事长、丽源祥董事长、广
州丽盈董事、苏州通产丽星董事、兴丽通董事、深圳美弘董事、中科通产董事长、总经理,
香港丽通董事、香港美盈董事。成若飞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通知日,
丽源祥持有公司股份 3,770,845 股,成若飞先生持有丽源祥 20.66%股份,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彭晓华女士:中国国籍,45 岁,大学本科学历,美国北弗吉尼亚大学 MBA。自 2005
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兴丽彩监事、香港丽通董事、中
科通产监事、兴丽通监事、苏州通产丽星董事、京信通董事长、丽得富董事长,深圳丽琦董
事、广州泛亚董事长。彭晓华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通知日,丽源祥持有
公司股份 3,770,845 股,彭晓华女士持有丽源祥 1.62%股份,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任先生:53 岁,经济学学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董事长、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
深州市庐山花园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自
2016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杨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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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份,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斌先生:中国国籍,39 岁,广东商学院财税专业毕业,大学本科毕业,曾在公司财
务担任资金会计、广州丽盈财务科长、深圳总部财务科长、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自 2012 年
2 月起任公司审计室主任。熊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勇先生:中国国籍,39 岁,中级会计师,曾在公司采购部、财务部、审计室工作,
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自 2012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部长。孙勇先生不存在
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红娟女士简历:中国国籍,42 岁,本科学历。2001 年入职本公司,曾在办公室任职,
自 2007 年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任红娟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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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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