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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8-23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
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
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经审查,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胜任公司财务审计
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梅月欣             苏启云               居学成




                                          2017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