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7-10-25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 2017-042号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产丽星”或“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深圳市丽得富新能
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得富”)40%的股权,交易资产由具有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以评估机构对交
易资产的评估值及公司对交易资产的初始投资额孰高为底价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
行产权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丽得富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之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须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国资委”)相关规定履行国有产权变动审批手续,相关评
估报告尚需按深圳国资委规定经授权单位备案。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按照《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工作指引》规定本次交易将深圳联合产权交
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确定,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方。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转让标的为通产丽星所持有的丽得富 40%股权,该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
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丽得富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794566XF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深惠路(坪地段)1001 号 2#厂房四楼
法定代表人:彭晓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及电子信息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及购销(不含易燃、易
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三)交易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式 (万元)
1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货币 400.00 40.00
2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货币 300.00 30.00
3 沈道付 300.00 货币 300.00 30.00
总计 1000.00 - 1000.00 100.00
注: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更名为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52.44 1,158.70 1102.12
负债总额 580.31 545.16 547.66
净资产 672.13 613.53 55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
-0.27 15.31 36.94
现金流量净额
应收账款总额 134.84 241.08 291.89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 7~9 月(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 705.2 512.78 267.94
利润总额 -135.45 -64.17 -59.07
净利润 -138.67 -58.6 -59.07
注: 2016 年度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已经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报
告尚须深圳国资委授权单位备案。
(六)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为该丽得富
提供担保、委托丽得富理财情形。
四、 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待挂牌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员工仍按各自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丽得富自然人股东沈道付对通产丽星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
转让其所持有的丽得富股份事项承诺如下:
(1)无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交易;
(2)对通产丽星在丽得富之 40%股份,本人承诺按原投资额 400 万元人民币向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参与转让。
如通产丽星持有的丽得富 40%股份,在深圳联合产权产易所的产权交易中确定
的价款高于本人所承诺的价格,则本人无条件配合产丽星办理丽得富股份转让给股
份受让方所需的全部手续和资料。如通产丽星持有的丽得富 40%股份在深圳联合产
权产易所的产权交易仅本人参与,本人承诺按原投资额 400 万元人民币向深圳联合
产权交易所参与转让交易。
3、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五、 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剥离非核心业务,聚焦与主业相关的产业,进一步盘活存
量资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7 年业绩无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丽得富自然人股东沈道付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