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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18-12-08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8-039 号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清研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特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2018 年 11 月 2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刊登《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
购力合科创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26 日开市时起
开始停牌;
    (二)2018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4 号),相关各方继续就重组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论证。
    (三)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确定了部分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四)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有关文件。
    (五)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框架协议》。
    (六)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
其他议案,同意公司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过程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
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
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