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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9-023号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364,948,95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4,948,95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9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2          08*****628                 石河子丽源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
       咨询联系人:彭晓华、任红娟
       咨询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 或 8103
       传真电话: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