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2-11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021号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为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报业”)和惠州力合
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力合”)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力合报业和惠州力合同时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额(万元) 期限 授信银行
力合科创 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24,000 5年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集团有限
公司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6,000 10 年 国家开发银行
合计 50,000
注:具体担保方案和实际担保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担保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力合报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深圳报业集团书刊大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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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3、法定代表人:嵇世山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18 日
6、经营范围: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
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
信息安全产品设计; 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高新
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
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 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股东情况: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深圳报业集团持股
比例为 49%。
9 、 主要 财 务指 标 :截 止到 2019 年 9 月 30 日 该公 司 的资 产总 额 为
30,445,811.00 元,负债总额为 7,037,649.54 元,净资产为 23,408,161.46 元,
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30.19 元,净利润为-6,591,838.54 元。
(二)惠州力合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惠环段)666 号科融创业大厦 21 楼
2101-2108 室及 2118 室
3、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4 日
6、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物业管理,高
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集群企业住所托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高科技产品技术开发,技
术进出口。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股东情况: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0%,惠州市恺众创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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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0%。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2,347,965.25 元,负债总额为 38,833,011.68 元,净资产为 3,514,953.57 元,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实现净利润-3,485,046.43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0,092,666.00 元,负债总额为 39,504,886.86 元,净
资产为 10,587,779.14 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056.62 元,实现净利
润 4,072,825.57 元。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了满足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
科创向力合报业和惠州力合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
力合报业和惠州力合同时提供反担保措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
的实际需求择机签署上述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
相关手续。
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8,243.8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阅合并(含力合科创)报表净资产的 8.5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向其控股子公司
力合报业和惠州力合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是为满足其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力合报业、惠州力合及公司的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力合报业、惠州力合为力合科创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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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且力合报业、惠州力合同时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其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力
合科创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进行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担保的对象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提供反担
保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力合科创
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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