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案2020-03-2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条
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
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董事的职权外,公司独立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董事的职权外,公司
董事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单次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     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以及拟与关联自
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
                                                    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职责外,应当对以下事项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职责外,应当对以下事项
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发行股票的方案;                          (五)公司发行股票的方案;
(六)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本公      (六)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本
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者高于公司     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
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等事项;        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等事项;
(七)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     
的净资产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以内”、“以下”,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以上”、“以内”、
均含本数;“以上”、“超过”、“高于”,都不含      “以下”均含本数;“超过”、“高于”、“低于”
本数。                                   都不含本数。


注:除以上条款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