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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
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
于确认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激励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
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相关人员2019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方案规
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
激励方案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
    3、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相关人员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和
《关于确认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激励方案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建              黄亚英           张汉斌




                                                      20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