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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2020-08-21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093号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变更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双清”)变更贷款担保方式并授权力合双清管理层签署
   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11 月,因力合双清创新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建设所需资金,力合双清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
   支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 4.95 亿的《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人民币资
   金银团贷款合同》《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及《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下简称“贷
   款合同”“保证合同”及“抵押合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内容。
           根据力合双清实际经营所需,经与银团沟通协商,各方同意变更贷款担保
   方式,并签署《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变更协议》《银团贷款抵押合同变更协
   议》及《银团贷款质押合同》。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余   新增担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例       负债率         额     保额度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力合科创     广东力合双清                         28507.5
                            56.30%    57.83%                   0           4.94%          否
集团有限     科技创新有限                          万元
公司       公司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6 日
        3、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05 号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力合东莞产
   业引领服务中心 201 室
        4、法定代表人:薛依东
        5、注册资本:17760.5065 万元
        6、股权结构:

                         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56.30%

             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677.6126 万元               3.82%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6173.8039 万元                 34.76%

             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4.545 万元                2.56%

       东莞市合衡菁英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4.545 万元                2.56%

                                   合      计                                               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财务状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143.82                            63616.39

            负债总额                         34778.81                            38011.78

             净资产                          25365.01                            25604.62

            营业收入                            9383.66                          1094.25

            利润总额                            4434.87                          341.65

             净利润                             3174.17                          239.60

        8、力合双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力合双清信用等级为 A+级;经查询,力合
双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贷款合同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保证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贷款采用以下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本项目科教地块(不动产权证编号:东府
国用(2016)第特 28 号)土地及未来地上建筑物为本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其中,未来地上建筑物待满足抵押登记条件时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动态担保技
术:未来项目出售时,在力合科创集团担保系数满足我行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借
款人解押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借款人在解押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后一年内将未售的
已办证房产或在建工程为本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待借款人需出售某房产时,
再办理该房产的解押手续。
    3、借款人在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 8000 万元存单并以该存单为本项
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 保证人同意银团贷款合同进行上述变更后,继续就变更后的银团贷
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生效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
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
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及借款人根据
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抵押人同意银团贷款合同进行上述变更后,继续就变更后的银团贷款
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生效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补
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
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及借款人根据银
团贷款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提供抵押担保。如需办理抵押登记
变更手续,抵押人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30 个营业日内配合贷款人完成变更手续。
    (四)出质人同意银团贷款合同进行上述变更后,继续就变更后的银团贷款
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生效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补
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
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及借款人根据银
团贷款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提供质押担保。如需办理质押登记
变更手续,出质人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30 个营业日内配合贷款人完成变更手续。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力合双清经营状况稳定,资信良好,银团贷款有助于力合双清
推进项目一期的开发建设,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同时,本次担保方式
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就力合双清银团贷款事宜担保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力合双清变更担保方式,并授权力合
双清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49,212.7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5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16,204.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