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 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121 号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产丽星”)本次 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售股份数量为 45,998,1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7996%, 为公司 2020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 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 亿元。 2020 年 6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998,160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499,999,999.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881,277.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相关《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245 号)。非公开发行新增 股份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及限售相关手续,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64,606,059 股增加至 1,210,604,219 股。 此后,公司未有派发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通产 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非公开发行 7 名认购对象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薛品娟、李永 良、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任平均作出以下承诺: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 的股票,自通产丽星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予转让。若证券监 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有其他规 定,本公司/本人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得到严格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5,998,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9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数量为 7 人,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 通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股份占公司无 序号 售股份数量 股份占公司总 名称 份数量(股) 限售条件股份 (股) 股本的比例 的比例 上海上国投资产 1 9,199,632 9,199,632 2.5208% 0.7599% 管理有限公司 2 薛品娟 2,759,889 2,759,889 0.7562% 0.2280% 3 李永良 18,399,264 18,399,264 5.0416% 1.5198% 创金合信基金管 4 2,759,889 2,759,889 0.7562% 0.2280% 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 5 5,795,768 5,795,768 1.5881% 0.4788% 份有限公司 中意资产管理有 6 5,650,000 5,650,000 1.5482% 0.4667% 限责任公司 7 任平 1,433,718 1,433,718 0.3929% 0.1184% 合计 45,998,160 45,998,160 12.6041% 3.7996%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45,656,763.00 -45,998,160.00 799,658,603.00 1、高管锁定股 1,500.00 1,500.00 2、首发后限售股 845,655,263.00 -45,998,160.00 799,657,103.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4,947,456.00 +45,998,160.00 410,945,616.00 三、股份总数 1,210,604,219.00 1,210,604,219.00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通产丽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流通申请书; 3、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