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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启云)2021-03-24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启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0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主
动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
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本
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名,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出任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任期至
2020年2月10日止。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2020年共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二次股东大会,三次董事会,主持召开了二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参加了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次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
会。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及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在召开会议前,本人认真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充
分沟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                                                             16次


   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2次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4次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苏启云         独立董事           3          0             3            0             0            否


     (二)召集、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以及履职情况
     1、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任 职 情 况
独立董事姓名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薪      第四届董事会信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酬与考核委员会      息披露委员会

   苏启云                 ---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2、召集、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0年,本人主持召开了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参加了一次董事会会审计
委员会,一次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议了相
关议案。
     3、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20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主持召
开了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0年2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议《关于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推荐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推荐公司财务部长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推荐公司审计室主任候选人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推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议案》。
       4、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2020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察,听
取了管理层、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020年,本人参加了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1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情况;
    2)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审计预审情况;
    3)年审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
审计时间计划;
    4)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的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
    5)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汇报2019年内控建设工作总结和2020年内控建设工作计
划;
    6)审计室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2019年度审计室工作总结2020年度审计室工
作计划。
       5、在第四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委员,认真监督、评价了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020年,本人参加的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检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2019年下半年执行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成立两家
合资公司及对项目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
                             第四届董事会
 1      2020 年 1 月 3 日                   司参与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及对项目提供借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款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2      2020 年 1 月 20 日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董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20 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时间,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充分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方面提出建议和意
见。以本人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工作提出自
己的意见和建议。
       (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公司发展规划、投资策略以及法律风险,并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沟通公司
规范运作等事项。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并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
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
等知情权。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本人任职以来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与
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并运用专业知识给予专业意见。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署页。)




                                       独立董事:苏启云


                                        二 O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