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我们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核,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 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467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5,998,160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10.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20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5,118,721.7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94,881,277.49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0]000245 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334,765,346.7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5,691,300.07 元,除置换资金外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074,046.63 元 。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手 续 费 净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2,019,481.96 元, 募集资金账户短期理财收益人民币 3,094,191.78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0,348,326.2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为保障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00.00 万元对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力合 科创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00.00 万元向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力合”)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力合科创作为共同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兴业证券共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力合作为共同方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 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010100101832970 0.00 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8110301012600535577 23,119.18 支行 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 717273337694 170,325,207.06 公司 技园支行 合计 170, 348,326.24 注: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专户银行账户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75.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76.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报告期内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力合仲恺创新基地 否 34,600.00 34,600.00 8,675.69 18,076.53 52.24% 2021 年 1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否 13,000.00 13,522.72 0.00 13,552.2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 否 2,400.00 1,877.28 0.00 1,877.2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费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否 50,000.00 50,000.00 8,675.69 33,476.53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否 50,000.00 50,000.00 8,675.69 33,476.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延迟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569.13 万元,其中力合仲恺创新基地项目人民币 2,200.43 万 入及置换情况 元、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人民币 1,368.7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根据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中规定,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 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标的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若实际支出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超出部 分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扣除;反之,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为人民币 1,877.28 万元,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将中 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结余资金的人民币 522.72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调整后本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承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3,522.72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的承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1,877.28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 别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