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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创: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2-03-24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323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    1-4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3233 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
科创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力合科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力合科创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力合科
创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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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 00323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力合科创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力合
科创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力合科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力合科创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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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清研投资控
股有限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7 号)核准,深
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5,998,16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87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1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99,999,999.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18,721.71 元(发行费用属于募投项目支出),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4,881,277.49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24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395,342,270.35 元,其
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5,691,300.07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47,333,839.42 元,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及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4,582,465.84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111,195,730.20 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6,538,001.35 元(扣除相关的手续费和账户维护费)。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6 月 17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00.00 万元对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00.00 万元向惠州
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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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兴业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主体                                               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                                                                               已销
                  337010100101832970     本公司      495,114,154.21                    ---
限公司深圳分行                                                                                 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                          力合科创
限公司深圳华侨    8110301012600535577   集团有限                 ---          23,154.46      活期
城支行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惠州力合
限公司惠州仲恺       717273337694       创新中心                 ---     111,172,575.74      活期
科技园支行                              有限公司
     合计                                            495,114,154.21      111,195,730.20

    注:初时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余额人民币 495,114,154.21 元,与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494,881,277.49 元存在差异系其他发行费用影响。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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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33.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9,534.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2)                                                 效益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力合仲恺创新基地                    否        34,600.00    34,600.00      14,703.84     24,104.68       69.67%    2021.11.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注 1、注 2)      否        13,000.00    13,522.72          29.54     13,552.26      100.2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否         2,400.00     1,877.28            ---      1,877.2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    50,000.00      14,733.38     39,534.22
超募资金投向
无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合计                             50,000.00    50,000.00      14,733.38     39,534.22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竣工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延迟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发的《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标志着募投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通过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的联合验收。由于项目工程
                                   款结算需要一定时间,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尚存在未支付的工程尾款,由于完成验收至本报告期末时间较短,本报告期尚无法测
                                   算其实现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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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569.13 万元,其中力合仲恺创新基地项目人民币
换情况
                                 2,200.43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人民币 1,368.7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根据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
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标的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若实际支出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超出部分从补
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扣除;反之,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为人民币 1,877.28 万元,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将中介机构
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结余资金的人民币 522.72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调整后本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承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3,522.72 万元,
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项目的承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877.28 万元。

    注释 2:报告期内本公司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利息收入 29.54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