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书2012-05-1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书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股份”或“公司”)第二届
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预案》,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
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交所有
关规定,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概况
2008 年 5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57 号文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化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950 万股,共
募集资金净额 31,478.86 万元。截止 201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
利息收入 955.31 万元,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7,507 万元,经 201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3,644.0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21,151.0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1,283.13 万元。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安排,公司预计截至 2012 年 11 月累
计约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1,200 万元。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11,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按现
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60 万元。
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 11,000 万元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2 年 4 月 30 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为 11,000 万元,该款拟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之前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款归还后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方可使用不超过 11,2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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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北化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
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部分募集资金先于计划使用,公司将用流动资金及时归
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借款归还。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由于本次北化股份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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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温泉、赵文远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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