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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2-08-07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

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

额为零。




       独立董事:李金林、杨庆英、邵自强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