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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第三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2-12-12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于第二届第三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北方
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与相关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及调查了解,对公司
第二届第三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北化股份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前次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数额不超过 11,2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能够有效地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公司拥有较好的经营状况和银行信贷信誉,具备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
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能力。
    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调整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调整事项,系根据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确定,相
关调整增加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
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认真核查,所
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经销产品是随行就市执
行的,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独立董事:李金林、邵自强、杨庆英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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