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13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公司股东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简称“泸州北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 “西安惠安”)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燃料、动力、原辅料并接受劳务;向泸州北 方、西安惠安、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销售含能硝化棉;受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代为经销 TDI 产品、液 体化工产品;受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辽通化工)委托,经销其 液体化工产品;向子公司四川北方沁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沁园”) 采购酒精及向其销售木薯、受委托加工等。 2013 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总额预计不超过 6,148 万元;向关联 方采购能源、动力总额预计不超过 6,9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总额预 计不超过 16,236 万元;接受关联方劳务总额预计不超过 1,270 万元;接受关联 方委托销售产品总额预计不超过 117,600 万元。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第二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因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股东方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 股子公司产生的交易,以及公司与参股公司产生的交易,公司董事长李春建是公 司间接控股股东北化集团(泸州北方、西安北方为其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长,是 泸州北方董事长、西安惠安董事长, 公司董事邹嵬是西安惠安董事、总经理,公 司副董事长王立刚是四川沁园的董事,公司董事魏光源、赵其林、张仁旭因其受 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管理,可能会影响其独立判断,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1- 上市规则》10.1.5 条的关联关系,因此上述关联董事审议时回避表决,由非关 联方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经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 系的北化集团、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2013 年至披 2012 年实际 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 预计金额不超 关联方 露日发生额 发生金额 比例 易类别 过(万元) (万元) (万元) (%) 四川硅峰 480.00 47.98 400.05 0.34% 向关联 四川沁园 3,500.00 0.00 2,925.31 2.49% 人采购 商惠酒精 2,100.00 154.08 1,437.33 1.22% 原材料 襄樊五二五 68.00 0.00 18.68 0.02% 小计 6,148.00 202.06 4,781.36 4.06% 向关联 泸州北方 5,000.00 352.88 5,331.94 69.46% 人采购 西安惠安 1,900.00 233.26 1,503.86 19.59% 燃料和 动力 小计 6,900.00 586.14 6,835.80 89.05% 泸州北方 9,000.00 484.42 4,417.05 2.91% 西安惠安 900.00 167.85 1,077.21 0.71% 向关联 山西兴安 1,800.00 0.00 3,021.78 1.99% 人销售 兵器集团其他成员 产品、商 36.00 7.60 32.80 0.02% 单位 品 四川沁园 4,500.00 0.00 2,617.77 1.72% 小计 16,236.00 659.87 11,166.61 7.35% 泸州北方 720.00 46.05 326.19 9.24% 接受关 联人提 五洲华普 100.00 0.00 59.00 1.67% 供的劳 西安惠安 450.00 6.37 254.47 7.21% 务 小计 1,270.00 52.42 639.66 18.12% 北化集团 2,100.00 128.34 2,055.21 2.41% 接受关 联人委 辽通化工 56,000.00 3,659.95 28,228.95 33.06% 托销售 聚银化工 40,800.00 4,575.39 26,228.39 30.72% 其产品、 北方锦化 18,700.00 151.67 11,607.30 13.60% 商品 小计 117,600.00 8,515.36 68,119.85 79.79%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2-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泸州北方”)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 是北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43,23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维平,注 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四川省泸州市高坝,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射药、纤维 素醚类产品等。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43,053 万元,净资产为 107,059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6,777 万元,净利润为 751 万元(经审计)。 2、四川省硅峰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四川硅峰”)成立于 2006 年 9 月,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永明,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泸 州市高坝。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工业用氢氧化钠、工业用液氯、工业用合成 盐酸等。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9,418 万元,净资产 13,920 万元, 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477 万元,净利润-16,153 万元(经审计)。 3、泸州北方动力有限公司(简称“北方动力”)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注 册资本 8,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马蓉,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泸州市龙马潭 区高坝。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工业用交流电、水、压缩空气、氮气、蒸汽。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330 万元,净资产 8,659 万元, 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396 万元,净利润 195 万元(经审计)。 4、四川五洲华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五洲华普”)成立于 2002 年 8 月,注册资本 612 万元,法定代表人于万河,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泸州市 高坝,主营业务为: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亚容器;安防工程设计、安 装、维护。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军工行业(防化、民爆器材)专业 乙级;工程咨询丙级;机械设计。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20 万元,净资产 716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981 万元,净利润 97 万元(经审计)。 5、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惠安”)成立于 2003 年 1 月,是北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4,331 万元,法定代表人邹嵬,注册 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西安市户县余下镇,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军用产品、纤维素 系列产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品除外)、医用材料、机电设备、非标设备及 非标制件等。 -3-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5,522 万元,净资产 159,934 万 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5,911 万元,净利润 4,872 万元(经审计)。 6、西安商惠酒精有限公司(简称“商惠酒精”)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注 册资本 3,137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邹嵬,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陕西省 西安市户县余下镇,主营业务为食用酒精;有机化工溶剂的生产和销售;玉米油、 粗蛋白饲料的生产销售等。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726 万元,净资产 3,989 万元, 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8,820 万元,净利润 39 万元(经审计)。 7、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山西兴安”)成立于 2003 年 7 月,注册资本 25,928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崔敬学,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 地为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 118 号,主营业务为:危险货物运输、国家批准研制 与生产的军用火药、装药及军用产品的配套产品等。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1,171 万元,净资产 103,782 万 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1,207 万元,净利润-1,530 万元(未经审计)。 8、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化集团”)成立于 1988 年 11 月,是隶属于兵器集团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李春建,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 号院 3 号楼北 方地产大厦 11 层,主营业务为销售民爆器材,开发、组织生产和销售军用火炸 药、军用防护器材,以及开发、组织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和橡胶 制品、轻工产品、建筑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等。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260,709 万元,净资产 943,523 万元, 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65,619 万元,净利润 18,462 万元(未经审计)。 9、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辽通化工”)成立于 1997 年 1 月,注册资本 120,050.64 万元,法定代表人刘云文,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辽 宁省盘锦市双台区红旗大街,经营范围是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 产、储存销售(以上各项试生产项目筹建);塑料制品、建安工程、压力容器制 造、普通货物运输等。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275,328 万元,净资产 738,845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00,870 万元,净利润 1,993 万元(经审计)。 10、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聚银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4-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贺宜平,注册地为白银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南二环 1 号,经营范围:甲苯二异氰酸酯(TDI)、TDA、碳酰氯、液氯、盐酸、 水煤气、乙炔、氯乙烯、聚氯乙烯(PVC)的生产、销售。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1,533 万元,净资产 123,770 万 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4,328 万元,净利润 2,954 万元(未经审计)。 11、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简称“北方锦化”)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注册资本 24,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葫芦岛国家专利技术园区,经营范围: TDI 项目的前期筹备及投资建设。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9,662 万元,净资产 8,359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49,059 万元,净利润-5,781 万元(未经审计)。 12、四川北方沁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沁园”),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注册资本 2,857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仕明,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为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食用酒精、白酒、及其附 属产品、对木薯、玉米进出口贸易。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627 万元,净资产 1,098 万元,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079 万元,净利润 36 万元(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泸州北方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0.44%股权。四川硅峰、北方动力 是泸州北方的控股子公司。 西安惠安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 15.71%股权。商惠酒精是西安惠 安的控股子公司。 北化集团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 71.09%的股权。 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山西兴安、聚银公司、北方锦化是北化集团的全资/控股 子公司。 兵器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辽通化工、五洲华普是兵器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 四川沁园为公司持有 30%股权的参股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王立刚先生担任 该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由上市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的情形,该公司与 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5- (三)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2013 年,公司与泸州北方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15,200 万元,公司与西安惠安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5,350 万元,与 北化集团其他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63,468 万元,与兵器集团其 他成员单位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56,136 万元,与四川沁园的关联交易总 额预计不超过 8,000 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公司多年的合作对象,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未向 公司支付款项而形成坏账的情况;供应能力充足,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对能源动力、 原辅料的需求。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经验来看,2013 年基本 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1、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的产品或接受的劳务及销售给关联方的产成品等,按 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结算;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则比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 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 合理的利润确定产品价格或按协议价结算,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价格 相同,确保关联交易公允。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含能硝化棉均按国家计划价格执行。 3、公司向泸州北方、西安惠安采购的工业用水和蒸汽,按照股东单位生产 成本,加上相应分摊的管理费用、合理的利润定价。计算方式为:供水价格=生 产成本+按工时分摊的供水部门管理费用+水资源费+利润;供汽价格=直接生产成 本+按工时分摊供汽部门的管理费用+利润。价格由公司与股东单位每年复核相关 成本费用后经协商确定。 公司向其采购的电、天然气为转供能源,转供能源的交易价格以股东方的购 买价格加能源管网的合理损耗及其维修维护合理成本作为定价依据。 4、公司子公司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北方”)经销兵器集团其 他成员单位、北化集团及下属公司的 TDI、液体化工等产品,是由供方根据市场 情况,平衡各地区资源,按照一致性原则,统一确定各地区市场价格。广州北方 -6- 根据终端市场价格并扣减供方规定的经销差价后结算,该差价折算成产品价格比 例,该比例与供方的全国各地经销商一致。双方约定市场经营的原则是广州北方 对客户实行先款后货,双方不能故意占用对方资金。 5、其他关联交易价格均比照当期市场价格确定。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13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与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分别签订了《能源供应协议》、 《生产服务协议》、《综合服务协议》、《产品互供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有效期为三年,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参见 2013 年 3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他协议正在签署之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与关联方的商品购销 公司各生产基地主要生产生活设施需要就近自行配置。泸州北方、西安惠安 都建有能满足生产和职工生活需要的自备水厂,股东方的水、能源管网、输配电 等设施齐全配套,能够满足其自用和本公司需求,公司从股东方购买或通过股东 方转供比较便利且不须重复投资。因此,公司向股东方采购能源动力分别满足泸 州分公司和西安分公司所需。 泸州北方、西安惠安及其下属公司经多年积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纤维素衍 生品生产体系,配套原辅料种类齐全,质量较高,公司系两个股东以与硝化棉生 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改制设立,生产基地分散,处在两股东方的生产中心区域,为 发挥规模效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输成本,公司向两股东及其子公司采购部 分原、辅料。西安商惠酒精有限公司毗邻公司西安分公司,产品品质较好,为有 效满足生产、降低运输成本,西安分公司生产使用的酒精从西安商惠酒精有限公 司采购。 公司的股东方泸州北方、西安惠安是大型国有企业,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 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公司委托其进行理化、维修、工程设计等劳务,随着公司 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相关劳务量增加。 公司向泸州北方、西安惠安以及其他兵器集团成员单位销售产品,主要为含 能硝化棉。含能硝化棉是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必须按国家规定销售给具备生产 资质的关联方。 -7- 四川沁园与公司毗邻,该公司生产的酒精品质稳定,运输成本低,与公司建 立了多年供货关系。根据公司参股该企业的相关规划,将加强业务合作并促进该 公司的经营发展,并强化了公司酒精原材料的保障,同时采购木薯销售给四川沁 园公司生产。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 持交易。 2、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股东方及其子公司拥有纤维素衍生品相关成熟的工程安装、设计等技术经 验,同其他社会协作单位相比,这些公司在技术水平、服务便利性和沟通效率方 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劳务服务,有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3、接受关联方委托销售产品 广州北方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和10余年的市场运作经验,并在华南地区 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和广泛的销售网络。2012年,该公司作为辽通化工、北 化集团TDI产品在华南地区的一级经销商,负责华南市场的聚烯烃、TDI产品经销, 将有助于增加广州北方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 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的主营业务未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实质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李金林、邵自强、杨庆英对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而发生,遵循了必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平、 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 2013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发生的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 -8-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三)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