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3-07-09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0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北化”)因加强市场开拓,经销业务发展较快,增加经销乙二醇、
乙醇胺、变压器油系列等液体化工产品的经销规模较原预计有所增加,相关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增加不超过7,900万元,除此,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未发生调整
变化(原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关于本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第三十六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春建、王立刚、魏光源、邓维平、邹嵬、张仁旭回避
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事项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原预计 年初至披 调整后 预计增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露日已发 预计金额 长额度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不超过 生数 不超过 不超过
向关联方提供的
北化集团 0 85 300 300 0 0
劳务
北化集团 2100 234 2700 600 2055.21 2.41%
接受关联人委托
销售其产品、商品
北沥公司 0 991 7,000 7,00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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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化集团”)成立于1988年11月,注
册资本2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春建,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路81号院3号楼北方地产大厦11层,主营业务为销售民爆器材,开发、组织生产和销售
军用火炸药、军用防护器材,以及开发、组织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和
橡胶制品、轻工产品、建筑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等。
截止201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54,979.97万元,净资产942,042.01万元, 2012年实
现营业收入1,528,312.44万元,净利润15,582.81万元。
2、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沥公司”)注册资本 32,443万元,法
定代表人岳连俊,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盘锦兴隆台区兴工街,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
道路石油沥青和高档润滑油基础油系列产品。
截止 2012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82,977.08 万元,净资产 57,110.47 万元,营
业收入 1,058,067.40万元,净利润15,134.5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化集团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51.01%的股权;北沥
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公司与北化集团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额不超过900万元,公司与北沥公司关联交
易金额预计不超过7000万元。2013年全年预计总额调增为不超过7900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对象,信用状况好、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
拖欠公司账款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经验,2013年
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广州北化增加经销北化集团的产品为乙二醇、乙醇胺。乙二醇按剔除运费的市场
价格的 1.2%收取代理费;乙醇胺产品由广州北化向北化集团采购并经销,经销差价为
市场价格(剔除运费)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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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比例与北化集团的其他经销商在同类产品、相同交易条件下的比例一致。
广州北化增加经销北沥公司的变压器油产品,定价按随行就市原则,由交易双方
依照市场供求情况协商确定。
(二)协议签署情况
相关框架协议已签署,按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北化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和10余年的市场运作经验,并在华南地区拥有
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和广泛的销售网络。2013年,广州北化继续作为兵器集团、北化
集团液体化工产品、TDI产品在华南地区的一级经销商,负责华南市场销售,交易原则
为随行就市。
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广州北化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有助于增加广州北
化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公司
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3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调整事项,系根据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确定,相关调
整增加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
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认真核查,所涉新
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经销产品随行就市执行价格,交
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独立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2013年7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保荐机构宏源证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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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经公司第二届三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
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
经销产品随行就市,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保
荐机构对北化股份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宏源证券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三)宏源证券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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