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3-12-24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及材料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成都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6 名,李春建董事
委托王立刚董事、邓维平董事委托魏光源董事、郭宝华独立董事委托杨庆英独立董事出
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王立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
决议:
一、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春建先生为董
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
二、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立刚先生为副
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立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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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人
员构成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李春建 王立刚、邓维平、邹 嵬
审计委员会 杨庆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唐雪松、邓维平、张仁旭
提名委员会 郭宝华(独立董事) 王立刚、魏光源、杨庆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唐雪松(独立董事) 魏光源、邹 嵬、郭宝华
四、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魏光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薛军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薛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李小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5、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魏光源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为止;
6、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李小燕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小燕女士作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李小燕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925760、85925759
传 真:028-85925759
电子邮箱:snc20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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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聘任人员简历见附件 1。
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意见,意见内容详见 2013 年 12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
部长的议案》,聘任刘利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专职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刘利女士简历见附件 2。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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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魏光源先生,1961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历
任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魏光源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薛军政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西
安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本公司生产二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薛军政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薛刚先生,1969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泸州北方
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分厂副厂长,本公司生产技术质量部部长,设备工程部部长,总经理
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薛刚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小燕女士,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在读,工程师。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
李小燕女士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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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燕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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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刘利女士,1966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财会部主办会计、
泸州分公司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纪委副书记、审计监察部部长。
刘利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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