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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2014-03-28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证监会相关管理规定,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

    一、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审批核准、实施情况

    (一)方案简介
    经本公司 2012 年第一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90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79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90,369.00 万元。其中 30,199 万元用于收购 9 名自然人和湖北东方化工
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以下简称“东方
化工”)所持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泵业公司”)25.99%和 39.66%
股权,合并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收购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化集团”)和东方化工所持泵业公司 24.35%的股权后,共计持有泵业公
司 90%的股权;在相关股权收购完成后对泵业公司增资不超过 60,170.00 万元实
施特种工业泵制造建设项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7,7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2 元,募集资金净额 52,027.91 万元,已于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本次增资由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


                                     -1-
字[2013]第 01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股权收购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1 年 11 月和 2012 年 3 月,本公司与北
化集团、东方化工以及 9 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向
北化集团和东方化工收购其持有的泵业公司 64.01%的股权,向 9 名自然人收购
其持有的泵业公司 25.99%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天
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1)
第 642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评估报告书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并报国资委备案,最终确认泵业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46,038.84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41,434.96 万元。
    2013 年 8 月,本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0,226.03 万元及
合并使用部分前次募集资金 11,208.92 万元共计 41,434.96 万元完成了对泵业公
司 90%股权的收购。2013 年 8 月 28 日,泵业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收
购完成后本公司持股 90%,东方化工持股 10%。
    3、增资情况
    2013 年 11 月 21 日,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第二届第三十九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实施首期增
资的议案》,根据特种工业泵制造建设项目进展,公司拟分期对泵业公司实施增
资。增资价格以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3)第 695 号《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评估报告书以 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并报国资
委备案,最终确认泵业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 2013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46,043.06 万元,以此为基础确定对泵业公司增资每股价格为 9.2086 元。
    201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11.49 万元对泵业公司实施首期
增资,增加泵业公司注册资本 870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持股比例增至 91.48%,
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二、基于非公开发行的盈利预测及实现情况

    (一)编制盈利预测依据的相关假设前提
    1、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
    2、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3、公司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法律、经济政策无重大
变化;
    4、国家现行外汇汇率、银行信贷利率在正常的范围内变动;
    5、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
    6、公司的法人主体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和会计主体不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产品市场不发生根本性变化,主要原料、燃料的供应不产生严重困
难,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燃料的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8、公司已签订的主要合同及所洽谈的主要项目能够实现;
    9、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无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盈利预测的主要指标
    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议案,并
披露了相关预案及大华核字[2011] 211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相关公告参
见 2011 年 11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201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第二十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预测了 2012 年度本公
司所购买的标的资产及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相关公告参见 2012 年 3 月 30 日的巨
潮资讯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分别出具
了大华核字[2012] 2695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2] 2696 号《盈
利预测审核报告》。根据上述盈利预测,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购买的标的资产 2012
年度预计利润总额 69,884,560.04 元,预计实现净利润 61,607,950.54 元;本公
司预计实现利润总额 89,884,560.09 元,预计实现净利润 76,607,950.58 元。
    (三)2012 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1、非公开发行所购买的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实际数        预测数          差额            完成率

利润总额       72,864,227.84   69,884,560.04   2,979,667.80      104.26%

净利润         63,340,280.59   61,607,950.54   1,732,330.05      102.81%

    其中,上表中“实际数”一栏内各金额系根据所购买的标的资产 2012 年度



                                   -3-
实际经营状况,并按照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相一致的所购买资产架构基础确
定。
    2、本公司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实际数        预测数           差额            完成率

利润总额            92,984,591.95   89,884,560.09   3,100,031.86      103.45%

净利润              77,178,791.70   76,607,950.58    570,841.12       100.75%

       (四)结论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结果,公司及泵业公司均已完成基于非公开发行项目的
2012 年度盈利预测数。

       三、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泵业公司的大股东东方化工和北化集团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作出不可撤销的《利润补偿承诺函》,承诺的补偿期间为 2011
年 10-12 月、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对应期间预测的净利润分别
为 1,824.64 万元、6,438.35 万元、6,528.01 万元、6,650.14 万元。就泵业
公司于补偿期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泵业公司该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为
准)与上述评估师预测的相应年度净利润的差额部分,北化集团、东方化工将共
同对本公司进行补偿。由于天健兴业评估预测的上述补偿期间净利润是以泵业公
司现有生产经营情况为基础,未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益考虑在内,
因此补偿期间对比泵业公司实际盈利与评估报告预测盈利差异时,泵业公司经审
计的净利润将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节约的利息支出和
募投项目产生收益的影响。
    北化集团、东方化工于补偿期间的补偿比例将按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北化集
团、东方化工持有的泵业公司股权比例为基础测算。据此,北化集团、东方化工
补偿期间的补偿比例分别为 22.52%、77.48%,北化集团、东方化工届时应补偿
的数额分别为补偿期间内的各年度差额部分乘以其前述各自的补偿比例。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2)

                                        -4-
第 4720 号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 4828 号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第 01300053 号审计报告, 泵业公司 2011
年 10-12 月、2012 年度、201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1年10-12月       2012年度         2013年度

经审计的泵业公司净利润      18,154,508.93      63,340,280.59   49,160,910.38

募集资金对净利润的影响                                             -16,940.00

扣除募集资金影响后净利润    18,154,508.93      63,340,280.59   49,143,970.38

业绩承诺净利润              18,246,455.24      64,383,505.34   65,280,100.00

          差   额                 -91,946.31   -1,043,224.75   -16,136,129.62

    募集资金对净利润的影响说明:
    泵业公司 2013 年 11 月 22 日收到公司增资款 80,114,924.40 元,募集资金
进入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用于特种工业泵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处于规划和建
设期,不会产生收入,且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因此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募投项目产生收益及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对该期间泵业公司净利润无影响。2013 年 12 月 20 日泵业公司用部分闲置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1,100 万 元 , 节 约 的 利 息 支 出
=11,000,000*11/360*5.04%=16,940.00 元,对该期间净利润的影响为 16,940.00
元。
       (三)业绩承诺的差异说明
    2013 年,泵业公司烟气脱硫泵受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政策积极影响,产销量
增长,竞争对手同时加大促销力度,竞争加剧,产品价格降低;磷复肥、氧化铝
等传统市场产销量均下降。此外,随着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短期内固定成本费用
有所上升,进一步挤压利润空间。
    2014 年,泵业公司将稳定传统市场、全力开发新兴市场,加快国际市场拓
展,及时抓住烟气脱硫泵市场机遇,加强产品技术研发,全力优化升级环保脱硫
系列泵产品,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内降低成本为重点,狠抓精益管理、经
营模式创新等工作,促进公司效益提升。
       (四)补偿情况
    前述经审计的扣除募集资金影响后各年净利润均未达到相应年度业绩承诺


                                       -5-
水平,根据业绩承诺, 2011 年 10-12 月、2012 年度、2013 年度东方化工和
北化集团分别应补偿金额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1 年 10-12 月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合计

未实现业绩承诺的
                         91,946.31    1,043,224.75    16,136,129.62    17,271,300.68
净利润差额

东方化工补偿比例           77.48%            77.48%         77.48%

东方化工补偿额           71,236.34     808,248.98     12,501,630.49    13,381,115.81

北化集团补偿比例           22.52%            22.52%         22.52%

北化集团补偿额           20,709.97     234,975.77      3,634,499.13        3,890,184.87


   泵业公司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业绩承诺未完成,
公司原股东北化集团、东方化工将按照其原有承诺对盈利不足部分予以现金补
偿。
   同时,本公司将督促北化集团、东方化工按照承诺,在泵业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采用现金方式实施补偿,并将实施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