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5-21
股票代码:002246 股票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第
四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7 日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9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4,648,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 34,368,89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20,279,108.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16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见 2013 年 6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安排,预计截至 2015 年 4 月,母公司、子
公司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将分别至多约有 3,500.00 万元、11,000.00 万元,
共计 14,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将
陆续减少。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需要,及时将相关募集资金陆续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正
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公司计划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14,5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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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母公司、子公司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
公司计划分别使用不超过 3,500.00 万元、1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500.00 万元。
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不存在任何风险投资行为,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在未来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从事任何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
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
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
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4,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该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二)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郭宝华先生、唐雪松先生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
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北化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母公司、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14,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能够有效地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及
子公司拥有较好的经营状况和银行信贷信誉,具备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
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能力,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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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宏源证券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本次补
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情
况,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宏源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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