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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4-08-13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北化”)因加强市场开拓,经销业务发展较快,变压器油、聚烯
烃等液体化工产品市场需求加大,经销规模较原预计有所增加,预计接受关联人委托
销售其产品、商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不超过5,110万元。因公司硝化棉产品
生产规模较原预计有所增加,西安基地新增租赁生产设备等,泸州基地新增工程费用
等,预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不超过900万元;因公司
硝化棉产品生产规模较原预计有所增加,泸州基地新增能源消耗费用,预计向关联人采
购燃料和动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不超过600万元;同时,公司含能硝化棉计
划任务调整,增加向关联方销售硝化棉产品,预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不超
过60万元。
    除此,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未发生调整变化(原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
容 详 见 2014 年 3 月 28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关于本次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魏光源、邓维平、张仁旭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
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1-
                                                                       上年实际发生
                            原预计   年初至披   调整后     预计增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     露日已发   预计金额   长额度
                                                                    发生金额    务 比 例
                            不超过     生数     不超过     不超过
                                                                                (%)
  向关联人采购      泸州
                            5,000     3,055      5,600      600     4,938.42    56.58%
    燃料和动力      北方
  向关联人销售      辽宁
                               0        57         60        60      295.55      0.15%
    产品、商品      庆阳
                    西安
                             110       576        810       700      121.82      1.35%
   接受关联人       惠安
   提供的劳务       泸州
                            1,000      238       1,200      200      930.80     10.34%
                    北方

            小计            1,110      814       2,010      900     1052.62     11.69%

                    华锦
                            41,000    21,945     46,000    5,000    41,535.04   52.69%
  接受关联人委托    集团
销售其产品、商品    抚顺
                               0       106        110       110        0           0
                    北方

            小计            41,000    22,051     46,110    5,110    41,535.04   52.69%

            合计            47,110    25,977     53,780    6,670     47,822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锦集团”)成立于 2002 年 8 月,
注册资本 258,803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春建,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辽宁省盘锦市双
台区红旗大街,主营业务为无机化工产品、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422,351 万元,净资产为 697,690
万元。2014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171,843 万元,净利润为-73,919 万元(未经审计)。
    2、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惠安”)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注册资本 20,247 万元,法定代表人邹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西安市户县余下镇,
主营业务为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铁路专用运输、军用产品、生产、
销售纤维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医用材料、机电设备等。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46,336 万元,净资产为 152,197 万
元。2014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91,070 万元,净利润为 3,717 万元(未经审计)。
    3、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泸州北方”)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注册
资本为 43,23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维平,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四川省泸州市
高坝,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发射药、纤维素醚类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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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65,019 万元,净资产为 107,460 万
元。2014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75,034 万元,净利润为-8,438 万元(未经审计)。
    4、抚顺北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抚顺北方”)成立于 2001 年 8 月,注册
资本 21,431 万元,法定代表人梁玉文,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抚顺市东洲区张甸街,
主营业务为乙醇胺制造、销售。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3,280 万元,净资产为 6,253 万元。
2014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527 万元,净利润为-446 万元(未经审计)。
    5、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辽宁庆阳”)成立于 2004 年 6 月,注册资
本 45,349 万元,法定代表人谭磊,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辽阳市文圣区台子沟路 2 号,
主营业务为火药、炸药及相关产品、化工产品、机械加工、销售炸药物品、环境监测
等。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54,540 万元,净资产为 18,971 万元。
2014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33,823 万元,净利润为-8,949 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泸州
北方、西安惠安是公司股东,也是北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庆阳是北化集团的全
资子公司,抚顺北方是北化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中国兵器集团工业公司(简称“兵
器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是华锦集团的控股股东。
       (三)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公司与华锦集团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调增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与泸州北方关联交
易金额预计调增不超过800万元,公司与西安惠安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调增不超过700万
元,公司与抚顺北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调增不超过110万元,公司与辽宁庆阳关联交易
金额预计调增不超过60万元,2014年全年预计总额调增不超过6,670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对象,信用状况好、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
拖欠公司账款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与公司合作的经验,2014年
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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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北化增加经销华锦集团的聚烯烃、变压器油等液体化工产品,经销抚顺北方
乙醇胺等产品,定价按随行就市原则,由交易双方依照市场供求情况协商确定。西安
基地新增租赁生产设备等,泸州基地新增能源消耗费、工程费用等,定价按市场原则
协商确定。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含能硝化棉均按国家计划价格执行。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13年3月18日,公司与泸州北方签订了《能源供应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西安
基地新增租赁生产设备的相关协议已签署,其他协议正在签署中。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接受关联方委托销售产品
    广州北化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和10余年的市场运作经验,并在华南地区拥有
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和广泛的销售网络。2014年,广州北化继续作为兵器集团、北化
集团液体化工产品、TDI产品在华南地区的一级经销商,负责华南市场销售,交易原则
为随行就市。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广州北化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有助于增
加广州北化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
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公司各生产基地主要生产生活设施需要就近自行配置。泸州北方建有能满足生产
和职工生活需要的自备水厂,泸州北方的水、能源管网、输配电等设施齐全配套,能
够满足其自用和本公司需求,公司从泸州北方购买或通过泸州北方转供较为便利且不
须重复投资。因此,公司向泸州北方采购能源动力满足泸州基地所需。
    3、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股东方及其子公司拥有纤维素衍生物相关成熟的工程安装、设计等技术经验,同
其他社会协作单位相比,相关公司在技术水平、服务便利性和沟通效率方面具有一定
的优势,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劳务服务,有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向辽宁庆阳销售产品,主要为含能硝化棉。含能硝化棉是国家指令性计划产
品,必须按国家规定销售给具备生产资质的关联方。
    五、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


                                    -4-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调整事项,系根据产品销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相
关调整增加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
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认真核查,所涉新
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经销产品随行就市执行价格,交
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2014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保荐机构宏源证券意见
    公司调整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经公司第三届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
一致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调整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经销
产品随行就市,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
构对北化股份调整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宏源证券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2014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宏源证券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5-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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