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股东回报规划》修订对照表2014-08-1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二 二、具体方案 二、利润分配顺序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 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
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润弥补亏损。
2、股利分配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
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 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 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
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 金。
以不再提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
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
任意公积金。 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
润,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经股东大会审议 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通过,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
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
4、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
结合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
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的
10%,且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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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
值;
(2)不得超过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人民币。
6、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
实施股票股利分红。
三 三、股东回报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三、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当期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 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 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
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母公
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和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
同意,董事会可以对分红规划进行调整; 本公积金额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
调整分红规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例。
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 (二)期间间隔
抵触。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结
合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三)实施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不得超过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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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
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四)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
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的 10%,且任意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
董事会结合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将认
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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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
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
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披露原因、公司留存
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时,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不限于提供网
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电话、邮件、
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以所持 1/2 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
等实际情况的变化,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事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股东
权益为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
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
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
行情况。
(八)除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将根据
业务发展规划,将累积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及其它资本性投资项目,满足主营业务
发展的需求。
四 四、公司未来三年(2012 年至 2014 年)分 四、股东回报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红规划: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
未来三年(2012 年至 2014 年),在满足公 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当期资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 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
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 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此三个连续年 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2、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和半数以上独立董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事同意,董事会可以对分红规划进行调整;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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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 整分红规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
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 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3、公司制定、修改《股东回报规划》应当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股东大会审议修改《股东回报规划》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
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
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五 五、《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每三年对《股东回报
规划》及《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重新审议和披露。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根据行业监管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
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 六、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至 2016 年)股东
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4 年至 2016 年),在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度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1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
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
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
回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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