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6-09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会议通
知。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6 月 8 日下午 14:00—16: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 209 号火炬动力
港 A 区 8 栋 9 楼。
(四)现场会议会议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为 141,245,0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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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0,690,6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54,4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
(四)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554,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魏光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0,692,6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52,400 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0,692,6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52,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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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的 99.64%;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增补董事后,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增补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增补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邱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结果:140,690,6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400 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 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54,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增补邱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有效。
2、《关于增补韩卫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结果:140,690,64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400 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 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54,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增补韩卫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有效。
本次增补监事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增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5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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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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