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8-11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会议通
知。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4:00—16: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 209 号火炬动力
港 A 区 8 栋 9 楼。
(四)现场会议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股
份数为 207,574,8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18%;其中在本次股东大会代表有表决
- 1 -
权的股份为 1,598,8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名,代表股份数为
207,539,6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17%;其中在本次股东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 1,563,5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8%。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5,25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1%。
(四)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 1,598,8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魏光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化
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 205,976,055 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98,80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98,80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