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魏光源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总经理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魏光源先生因健康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魏光源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后, 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3、魏光源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 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魏光源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 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杨庆英、郭宝华、杨渊德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