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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14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2 日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其中:

非独立董事詹祖盛先生、丁燕萍女士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非独立董事魏合田先生、

邓维平先生、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郭宝华先生、杨渊德先生因在外地,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共同推举,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董事詹祖盛先生在上述期间负责主持股

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崔敬学先生、黄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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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增补崔敬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增补崔敬学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增补黄万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增补黄万福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敬学先生、黄万福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现

任非独立董事:詹祖盛先生、丁燕萍女士、魏合田先生、邓维平先生及独立董事杨

庆英女士、郭宝华先生、杨渊德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二)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

议案》,同意聘任黄万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三)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超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四)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黄卫平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

三届董事会一致。

       (五)会议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2:30—4:00 以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

形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公司办公楼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


                                     - 2 -
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登载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

关独立意见登载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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