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12-31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
刊登了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16: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 209 号火炬动力
港南区 8 栋 9 楼。
(四)现场会议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
数为 208,369,1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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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名,代表股份数为
208,355,3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36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股份数为 13,8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0033%。
(四)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数为
1,577,3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8%。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詹祖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及《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
议案暨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
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崔敬学先生、黄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增补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崔敬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55,3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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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63,5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
增补崔敬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关于增补黄万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55,3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63,5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
增补黄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后,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69,1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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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77,3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增补薛军政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监事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增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化
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 206,791,755 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577,3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577,3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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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议案三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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