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8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公司办公楼东楼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 - 1 - 数为 206,795,7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9.98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名,代表股份 206,791,7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88%。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名,代表股份数为 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 (四)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进行有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 名,代 表股份数为 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 (五)公司董事长崔敬学先生因公务在外地出差,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黄 万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 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崔敬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 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2)《选举丁燕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3)《选举魏合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4)《选举邓维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 -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5)《选举黄万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6)《选举詹祖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郭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 - 4,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2)《选举杨渊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3)《选举步丹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结果:206,791,7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选举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 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马蓉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 5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2、选举薛军政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结果:206,791,7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9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选举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9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 以上两名非职工监事马蓉女士、薛军政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刘利女士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选举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206,795,75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0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