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7】 01300001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7】01300001 号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股份”)关于 募集资金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 集资金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北化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 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 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 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 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北化股份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 500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化股份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化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 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富根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忆申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第30令)、《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编制了本公司于2013年5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 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IPO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使用完毕,相关情况参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3 年5月31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900,000股,发行价 格为7.1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4,648,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34,368,89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0,279,108.00元。 截至2013年5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瑞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169号《验资报 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3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修订了《四川硝化棉股 4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 金的有关要求。 公司确定中国银行泸州市分行营业部、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和中国银行 襄阳分行作为该次募集资金的存放银行。2013年6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宏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泸州市分行营业部和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按照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12月11日,公 司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襄阳分行、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泵业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鉴于泵业公司90%股权收购工作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在 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设立的专户注销,并将该专户结余募集资金590,268.28 元(主要为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泸州市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专户。该专 户注销后,公司原与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1,722,784.46 元,收购 泵 业 公 司 65.65% 股 权 支 付 款 项 302,260,333.90 元 ; 对 泵 业 公 司 增 资 184,172,240.0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增资款累计投入特种工业泵制造 建 设 项 目 渣 浆 泵 石 化泵 工 程 179,132,432.43 元 ( 其 中 置 换 前期 投 入 资 金 33,049,466.39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0,032.56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40,599,093.57 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 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5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的监管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027.9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8,139.2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8,139.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2 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3 年: 2014 年: 39,925.35 2015 年: 6,105.42 2016 年 1-9 月: 2,108.5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 用状态日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期/或截止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日项目完 额的差额 工程度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襄阳五二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襄阳五二五 1 100.00 % 五泵业有限公司 65.65%股权 泵业有限公司 65.65%股权 30,199.00 30,199.00 30,226.03 30,199.00 30,199.00 30,226.03 -27.03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特种工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特种工业 2 业泵制造建设项目渣浆泵石化泵 42,256.76 泵制造建设项目渣浆泵石化泵工程 60,170.00 60,170.00 17,913.24 60,170.00 60,170.00 17,913.24 95.14 % 工程 7 48,139.27 42,229.73 合计 90,369.00 90,369.00 90,369.00 90,369.00 48,139.2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总计 42,229.73 90,369.00 90,369.00 48,139.27 90,369.00 90,369.00 48,139.27 8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截止日投资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2013 2014 2015 2016 年 1-9 月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 1 - - 6,861.99 5,778.68 4,246.97 16,887.64 是 公司 65.65%股权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特种工业泵制造建 2 15.86% 3,814.00 - 625.00 717.00 1,342.00 否 设项目渣浆泵石化泵工程 合计 - - 6,403.68 4,963.97 18,229.64 9